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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抽烟无处罚但有记录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网吧抽烟无处罚但有记录

法律分析:在网吧抽烟,公安机关不能对你进行处罚,你只是做为证人,应当处罚的是网吧经营者。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允许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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