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选择在欠债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欠款金额选择管辖法院的级别。因为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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