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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管辖应在何处?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服务合同纠纷管辖应在何处?

法律分析:一、服务合同纠纷管辖应在何处?

确定管辖地要分两步走,第一步确定级别管辖,一般的合同纠纷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确定地域管辖,首先是看服务合同中是否包含专属管辖的情形,即是否涉及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如果没有涉及,则看服务合同中是否协议约定了纠纷管辖地,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

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为:协商和解;提起诉讼;调解处理;仲裁。任何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纠纷,引起纠纷的可以采取前述解决方式,其中诉讼属于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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