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由男方抚养的条件有: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双方协商由男方抚养。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
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
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
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
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
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哪些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什么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
下列情况下男方没有抚养权:1、男方没有经济来源;2、男方生活上有恶习;3、男方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疾病;4、有男方经常侵害小孩的证据;5、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6、女方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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