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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22-05-28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夫妻一方去世,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公证遗嘱或法院起诉,准备相关材料并书写起诉状,由法院调解解决。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农村房屋过户需向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审查、勘测、公告后办理登记。民法典未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当事人可凭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申请过户。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去世那一半的共有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有公证遗嘱,就按公证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其他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放弃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然后由一人或是几人继承。第二种方式是向法院起诉,需准备房产证明、在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夫妻结婚证明、夫妻生育子女证明、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后,需要在世方书写起诉状,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由法院调解后下达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解决。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若要把房子过户到其中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应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民法典对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没有作出规定,离婚后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去世房产过户需遵循公证遗嘱或法院调解的方式。而夫妻离婚房子过户则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管局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农村房屋过户则需向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登记。民法典对离婚房产过户的具体手续未作出规定,当事人可凭借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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