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港作业安全协议(精选3篇)
随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作业场地
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 适用范围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设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维修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项目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使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给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往返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先咨询甲方,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规范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所有事故与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附《港口安全规定》
附件:
港口安全规定
凡进入港区范围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进出码头自觉出示证件。外来人员及车辆须办妥手续,方可进入港区,并自觉遵守《进出码头须知》。摩托车禁止进入码头区内。
二、未经许可,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港区,无关人员、车辆不得随意穿行现场生产作业范围内。
三、码头区内一律不准吸烟。严禁戴火种进入煤仓、堆场等危区。
四、一切外来车辆进入码头,必须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进入危区、堆场,必须戴牢火星熄灭器。
五、码头区内禁止自行车载人,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地方停放。
六、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堆场、办公室和候工室等。
七、码头区内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弯口、交叉道口和妨碍装卸作业的地方,严禁抢越通过道口。
八、进入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跨越皮带机、钻皮带机底或坐卧道轨。
九、在距码头边沿1.5米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
十、上岗作业前四小时内和工间不准喝酒。
合同登记编号:
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安全标准化咨询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就 安全标准化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 咨询的内容和要求
1.1 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派专家为甲方讲授《安全标准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甲方的生产特点和目前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使甲方建立的安全标准化系统充分、适宜,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1.2 要求:安全标准化工作咨询项目达到《规范》要求,并通过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标准化 级达标现场验收(验收时间由安监局确定)。
1.43 咨询工作启动时间:年
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咨询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2.1 第一阶段:乙方派咨询专家到甲方讲解《规范》的主要内涵、进行现场调研和策划,并结合甲方自身开采系统的特点,进行甲方的安全标准化系统设计、培训、指导、编制项目工作计划。
2.2 第二阶段:按照《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指导甲方建立、实施安全标准化系统并按照要求有效运行,同时帮助甲方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建议;指导编制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并最终确定;指导安全标准化系统试运行。
2.3 第三阶段:指导甲方对照《规范》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工作;安全标准化系统试运行、进行现场指导整改和完善。
2.4 第四阶段:模拟考评阶段。甲方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基本完成后,由乙方专家按照《规范》的要求对甲方进行模拟考评,出具符合性报告,并协助甲方申请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标准化级达标验收。
2.5 按照本合同各条款约定履行义务并负责标准化系统文件的装订工作。
3.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甲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许可证等有效证照以及组织机构图等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3.2 甲方应在领导层指定一名领导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推动此项工作;同时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小组,负责配合乙方的咨询专家和项目负责人,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完善(在完善期间须派员至乙方确认)。
3.3 甲方应该严格按照和乙方共同策划的咨询计划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计划时,应事前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
3.4 按照本协议第6款约定履行其义务。
4. 保密原则 乙方咨询专家应对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保密,用完的资料应及时归还。但此协议签署前乙方已得到的信息,甲方已公开的资料、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要求时除外。
5. 项目验收
咨询服务达到了本协议第2款所列标准的要求,由乙方出具甲方建立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的符合性报告,通过安监局组织的安全标准化级达标现场验收,并取得其现场评审通过结论报告。
6. 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6.1 本项目咨询费: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款所列相应的要求进行现场调研、策划和专家咨询等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由甲方承担。
6.2 支付方式:
分二次付款:
1.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款%;
2. 通过级达标现场验收,并取得其现场评审通过结论报告后,支付合同款 %;
6.3 乙方专家在甲方工作现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7. 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无故擅自终止本协议,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应退还甲方;
7.2如甲方无故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技术服务工作,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7.3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造成验收评审不通过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造成验收评审不通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也可以:
8.1 申请协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8.2 按司法程序解决。
9. 合同的终止
9.1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9.2 由于不可抗拒力(自然的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的因素突然发生,造成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或延期执行。
10. 其它
10.1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持 10.2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
通信地址: 帐 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针对甲方的夜景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佩带高空绳和保护绳。在安装过程中做到高空绳子和保护绳双保险,双保护。
二、乙方在安装前要仔细检查吊装器具及高空绳索,若高空绳索有破损或老化,坚决不能使用,在下高空过程中应规范操作,绳索一段需用双结固定在牢靠可受力处,绳索跨在锋利的墙博菱角处应垫皮具或保护厚纸皮,做好绳索保护。
三、乙方应做好工人的自身安全教育和安全指导相关工作。
四、乙方要注意高空中随身物品及材料的管理,防止物品从高空掉落砸伤人员。必要时,乙方需在周围设立安全警戒线。
五、乙方接电时,必须先用测电笔检测通电状态,临时电的配电箱都需安装漏保开关,防止触电。
六、乙方在检测夜景工程灯具亮化过程时,必须先检测通电状态,禁止带电操作。调试中需检查灯具及电缆电线等连接的绝缘设备有无破损漏电情况,如发现破损漏电,及时断电,禁止带电接线或者检修灯具。
七、乙方在工地期间应注意防火管理,禁止工人吸引及乱扔烟头。
八、乙方需设立专门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
九、乙方需为每位高空操作工购买一定金额的意外医疗伤亡保险。
十、甲方已经将安装的操作规范和危险性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和安全程序操作。夜景工程施工中所有相关的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包括工程安装操作中的自身的安全,由安装工作引发的安全责任等)
十一、乙方属承包商,对施工的安全责任全部负责。
十二、本协议书做为安装合同的附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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