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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

2023-07-01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

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1

  协议双方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__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公司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安全考评达到优良级,评分在80分以上的队伍,在工程结束后奖励1000元以上,考评为合格级(70-80)不奖不罚,考评来合格的单位(60-70分)将扣除安全抵押金10-30%,考评在60分以下的队伍,将扣除安全抵押金50%

  六、 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J6J59-4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此标准覆盖不全的,可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评分检查标准》。

  七、 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队伍,所有捐款与业主扣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改造装饰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3

  工程名称:

  甲方(工程总包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杜绝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检查,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认真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于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现象。

  5、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水灾、烫伤、雷击、触电、高空坠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区域内作业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由于未执行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须负责赔偿。

  6、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标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员、社会行人及周边居民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10、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专项有限空间施工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本班组根据施工安排向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核实后向业主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检验有限空间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安全员根据施工情况确认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作业方案

  施工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环境交底→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第六章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和有限时限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对作业空间进行通风。但禁止用纯氧气对有限空间通风。

  第七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抢救医院为:医院

  项 目 部、施工队主要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技 术: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检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2、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补充条款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严禁严禁喝酒闹事,严禁与村民发生纠纷,否则出现事件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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