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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镇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2-08-20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七江镇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江镇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一个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处置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和《隆回县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七江镇教育系统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是本校辖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校车在本校服务区内发生对师生生命财产构成危害损失的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属地管理、分级处理、公众参与;资源整合、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 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标准四个等级。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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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七江镇学校校车、学生用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七江镇政府及安监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应急处置、调查和处理;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宣传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组长由学校校长(园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学校分管安全的政教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小学工会主席或政教主任)担任。成员由学校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信息报送组、物资保障组、调查评估组等若干工作组,幼儿园人员不够则各组组长可由分管领导一人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各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 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校办公室、安卫办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校车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专业应急机构、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对涉及的相关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联络和协调等。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学校教导室领导(教学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任组长,成员为教导室、卫生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联系协调专业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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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机构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等。

信息报送组组长由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校车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材料;按规定向县及镇应急指挥中心报送信息等。

物资保障组组长由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任组长,成员为总务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协调各类应急物资等。

调查评估组组长由政教主任或小学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为政教处、少先队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根据校车事故的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 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轻微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教体办应急指挥小组及当地交警部门,由当地交警中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一般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镇应急领导小组及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办、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应急小组做好配合。

重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教育系统校车及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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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级别的校车事故发生后,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县交警大队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指挥、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镇教育系统校车及交通安全应急机构做好配合。

第三章 校车及交通安全监测和预警预报 第七条 校车及交通安全的监测

(一)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隆回县交警大队、交通局、运管局等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开展全镇校车及交通安全的检查;建立健全校车及交通安全监测网络、巡查制度和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校车及交通安全信息。

(二)学校应建立校车及交通事故防范制度体系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和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隐患情况并向相应级别领导小组汇报。

(三)学校要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和指导校车及交通安全重点防范单位的监测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镇办、教育局和县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八条 预警预报

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员岗位,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九条 响应程序 (一)先期处置机制

接报后,学校第一责任人、安全办主任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在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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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初步判定事故级别等基础处置工作。事发地镇办、学校应立即启动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初步判定为一般、重大、特大校车事故的,应立即向教育局和县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向领导小组报告详细情况。 第十条 扩大应急

因校车事故产生或者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当事人与责任单位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的,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校车及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学校可立即向教育局和县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

在校车事故处置工作中,经工作组鉴定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相应级别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经上级部门同意撤消划定的危险区,并予公告。

第五章 后期处理 第十二条 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七江镇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积极指导事发地区和学校开展恢复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 社会救助

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善后处理组根据事发地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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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具体情况做好安置场所设置、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工作。 第十四条 调查和总结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的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人处理、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隆回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保障措施。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第十六条 学校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师生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提供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电子媒体、版报、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等措施,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护救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助及时到位。

第十七条校车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配合交警等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七章 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对在校车事故应急抢险救助、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镇校车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校车事故和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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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妨碍事故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主管单位或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予以公布,报镇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由中心小学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七江镇教育系统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简本) 2、七江镇教育系统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七江镇中心学校 二0一四年八月八日 附1:七江镇教育系统校车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附2:七江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简本) 领 导 小 组

组 长:胡乐清 政协工联委主任 副组长:廖敦湘 马孝川 李旺常

成 员:阳仁亿 阳 波 张志凡 刘 刚 廖振中 罗教林 林 忆 刘 兵 刘学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七江镇中心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刘学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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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应急工作流程

收集信息:各中小小学、镇中心学校。 核实信息:核实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和性 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 置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进一步处置方案等。 报告:报告相关领导,并落实领导指示。 参加会议: 参加处置工作布置会,做好会务工作。 制定方案: 制定处置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 参与现场处置。 编报信息: 编报应急信息,按程 序报审后上报。

跟踪处置: 主动跟踪、掌握事件处置情况。 督促检查: 对本单位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督查。 处置总结:(查资料)总结应急处置情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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