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苏教学﹝2011)13号)精神,结合正在全面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开拓和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思想教育活动新途经与新机制,经研究决定,本学年度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标准,找准“身边榜样”身上所体现出来的 “热爱祖国”、“志存高远”、“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踏实上进”、“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等优秀品质,推出令大学生信服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优势,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使大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注重大学生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选树典型的过程转变为大学生自觉学习、主动宣传、努力争做典型的过程,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文明的校园风尚。
2.以榜样选树创新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途经和机制。各院系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探索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的方法,总结新
经验,形成新机制。通过各院系主题教育活动的实践,进一步总结提炼,形成我校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身边榜样的选树要真实、可信、可学,能够被广大学生接受和认同。选树的榜样既可以是在校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也可以是近几年来走上社会的优秀校友。各院系结合实际,树立学习榜样、诚信榜样、助人榜样、孝亲榜样、创业榜样等先进典型。
1. 校内榜样的选树活动。各院系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提名推荐、媒体宣传等形式推出一批学生公认、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建立和丰富院(系)班级二级榜样库,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育、选树、宣传典型的机制,形成“崇尚榜样、关爱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2. 校外榜样的追寻活动。各院系可以通过各种形式,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学生和教师推选那些通过奋斗实现自己的理想信念、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或在其专业岗位上默默奉献、事迹感人的优秀校友。通过了解这些校友的成长历程和他们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开放做出的贡献,引导学生更加深刻地认识伟大祖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确处理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激发学生爱国荣校、奋发图强的热情。
3. 身边榜样的学习活动。编辑和整理“身边榜样”事迹材料,利用网络专栏、读书论坛、宣传橱窗、事迹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多渠道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学生以身边榜样为标准,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努力缩小与先进典型的差距,做到“学有目标,赶有对象”。把“身边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新生教育的重要环节,让学生一踏入校门就能受到鼓舞和熏陶。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位授予、校
庆等重大活动中,注重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作用。把“身边榜样”的事迹材料作为党团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内容,成为校本教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2011年10月)
各院系按照学校部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多种方式,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激发广大学生的参与热情。
(二)选树榜样、争当榜样阶段(时间: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1、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并推选最佳方案。
各院系要紧密围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的教育活动主题,精心统筹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选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1个,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推荐表》、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总结材料(附图片)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处。
2、积极推选校内校外优秀榜样。
各院系要积极推选有代表性的校内校外优秀榜样,推选工作要结合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十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校园之星”等先进典型评选办法的要求。推选名额为: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院系,推选校内、校外榜样各2-3名;学生数在1000人以下的院系,推选校内、校外榜样各1-2名。各院系要将校内外榜样人物的事迹材料整理汇总,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事迹材料(附图片)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3、学校组织评选校级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组织对各院系推荐的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评选,选出1-2个富有学校特色、有代表性、有创新性的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上报至教育厅。
4、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制定的主题教育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引导学生全面参与选树榜样,积极争当优秀榜样,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稳步推进阶段(时间2012年1月至2012年5月)
学校将切实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促进院系间活动的交流,深化成果,稳步推进。在“选树榜样、争当榜样”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开展“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力度,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主题教育活动的新高潮。各院系要结合自身特点,编辑“身边榜样”事迹材料,进行多角度、多渠道的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学生以身边榜样为标准,争当优秀榜样,由点及面,层层铺开,稳步推进,力争使优秀榜样的精神风貌感染到每个同学,使优秀榜样的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发挥,使身边榜样、前行力量的目的、意义、影响升华到崭新的高度。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榜样、赶超榜样的热情,让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意义和优秀榜样的示范性力量深入人心。
(四)总结完善阶段(时间: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要及时修正完善。本次主题教育活动结束以后,要将书面总结、活动有关材料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校将根据《南京工
程学院大学生主题教育最佳特色活动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本学年度最佳特色主题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把榜样选树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适应,要充分挖掘自身优秀学生及优秀校友资源,推出具有时代特点、各院系特色的“身边榜样”,真正把选树“身边榜样”的过程作为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
2、各院系要科学规划、精心策划、广泛部署,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活动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最佳主题教育活动”方案推荐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