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公告牌。
2、现场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带胸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现场不得穿拖鞋、凉鞋和高跟鞋。
3、项目部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各现场对新入场人员要认真做好工地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或分配工作。
4、现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或未定期检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有效期内遗失或非正常损坏负责赔偿。
6、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⑴参与安全交底人员必须清楚施工中的主要危险点和有关注意事项,本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⑵每项施工、作业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工作票签发手续,向本组人员说明并随身携带。
⑶重复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现场要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8、项目部每周将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要求受检现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按“三定”原则组织整改与消除。
9、项目部要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会议每月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检查、布置、指导安全工作。
10、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安全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严禁野蛮施工。 11、重大、复杂的项目施工,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监护从要负起责任,不得私自离开。
12、临时工不得单独从事某项施工,要由员工带领施工。
13、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须明确各自的施工范围和注意事项,危险区域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14、各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文件精神、管理制度和办法等,如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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