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S现场管理
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班提前十分钟上班,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如检查原材料,操作工具,纸箱,产品标贴等;
2.清除所有与当前工作无关的物品,并放到指定的相应位置;
3.每个班做好的半成品、成品必须摆放在规定区域,并标识清楚;
4.下班时要做好收尾工作。每个班都必须做好现场清洁和机器清洁。每个班的废料应及时摆放到指定位置并标识清楚,晚班下班时倾倒垃圾;
5.各类物品不许乱拿乱放,做到进出有序。拿出的物品不用时必须及时归位并摆放整齐;
6.调机人员换模或调机后,必须及时把机台及现场的工具清理干净,由作业人员作好现场清洁。机器不清洁不准开机;
7.严禁在注塑车间内吸烟和上班时间吃零食!违者根据<员工条例>进行处罚!
8.保持现场清洁,并互相监督!
二.现场工作
1.员工上下班必须及时如实作好成型日报表的填写工作,并由当班主管签字确认;
2.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了中断,如:修机、调机、换模、换料等工作,应在日报表上写清事情发生时间、是何事情以及所用时间,并由处理人员签字确认;
3.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机器的运转情况、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均应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各类突发情况,如产品质量发生变化、机器出现异常等,操作人员无法自行解决的,必须及时向有关主管反映,并协助其解决;
5.开机前必须对将要进行生产的产品、所用原材料、各工艺参数等进行确认。在各工艺参数均达到要求后才能开机;
6.严禁任意更改工艺参数;
7.严格遵守质量标准,并作好相关记录。
如果产品在入库或出库后出现大批量报废或返工,是由于作业人员工作疏忽或失误造成的时,一切后果由当班作业人员、质检、领班、主管等承担。返工工作由直接作业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并不计算加班费,并视情况赔偿损失!
8.严禁浪费原材料和作出任何有损于机器设备、模具、产品质量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处以重罚;情况严重者以除名处理!
三.车间人员职责:
1.作业人员:①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台,做出合格产品;
②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参照工艺调试指导合理调节工艺参数;无法自行解决的,及时向相关主管反映;
③每一批量开始生产时,主动向质检人员交付首件。具体件数由质检人员确定,经质检人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④做好产品的自检工作,有任何突发情况不能自行解决的必须及时向当班主管反映;
⑤每班生产过程中的加料工作;
⑥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收尾工作未做好,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及时向当班主管反映。若发生这种情况造成工作延误的,一切后果由当班人员承担;
⑦作好现场和机台的清洁工作,严禁浪费原材料,并相互监督!
2.辅助人员:①负责原材料的领出,回料的粉碎、配料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加料工作;
②各种易耗品(如脱模剂、防锈剂等)的领出和回收,作好现场的5S管理工作,保持现场清洁;
③协助作业人员进行产品的清洁、包装;
④在必要时替换作业人员进行机器操作!
以上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请各位积极配合,共同努力,营造出一个高效率的良好的工作环境!
注塑件包装作业指导书
1.目 的:规范注塑件包装作业的详细要求,确保注塑件的包装质量,降低不良率。 2.范 围:适用于注塑件包装作业的全过程。 3.权 责:
3.1作业员:严格按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作业。
3.2检验员、工艺技术员、领班、物料员:监督本规范的作业执行情况,纠正、改善相关作
业的规范性,奖罚相关作业人员。
4.作业指导:
4.1.装箱前须自检产品符合品质检验要求。
4.2.装箱之前须将产品上残留的料屑、削除的飞边毛丝等杂物吹除,保持产品清洁干净。 4.3.交接班时上一班作业员要主动将装箱数量、包装方式方法等内容交接给下一班。同样,下一班作业员接班时要主动向上一班询问以上相关信息。
4.4.对外观件、直接与水接触的产品以及所有对灰尘有控制要求的产品须套塑料袋包装,且要确认包装袋和包装箱是否清洁干净。
4.5.对外观有要求的产品装箱后不可发生相互擦伤的现象,对结构有要求的产品装箱后不可发生相互挤压变形、断裂的现象。
4.6.产品在包装箱内放置方式方法要以平稳、可靠为原则,选择竖放、平放、交错放置、背对背放置等等,要视具体产品而定。包装后要保证在正常搬运过程中产品在箱内不发生翻倒、严重倾斜的现象。
4.7.产品装箱后不可超出箱面,封箱后箱面不可凸起。即保证多箱产品堆积后箱内产品不受力,而由包装箱承受上面包装箱的重力。
4.8.同一种型号的产品装在同一种规格的包装箱里,每箱数量须一致,白班和晚班的装箱数量须一致。
4.9.每一批次的产品装箱后只允许存在一个尾数箱,即每一批次的装箱数量只允许一个零头数(机器模具故障、计划更改等情况除外)。 4.10.关于物料标示卡的相关详细要求:
4.10.1.填写内容如下:日期、班次、姓名(全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箱序号或袋序号(当班包装箱或包装袋的顺序号)。填写内容须与实际情况一致。
4.10.2.同一包装箱上只允许有一张物料标示卡,不允许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物料标示卡。即要求在贴上新的物料标示卡之前把旧的物料标示卡撕掉。 4.10.3.标示卡须统一贴在包装箱中间的上方,且不可倒贴。
4.10.4.包装箱放在指定的仓板上后物料标示卡须朝外,即仓板四周可视方位。
4.11.一仓板放满后或一个批次的产品生产结束后须填写一张《检验标示卡》并贴在仓板上的
包装箱或包装袋上。《检验标示卡》上所填写的物料数量为整个仓板物料的数量。填写内容须与实际情况一致。
4.12.包装箱在仓板上不允许倒放,以包装箱上字体上下方向为准。
4.13.包装箱在仓板上放置要整齐,高度不可太高,一般以四层或五层(最小号箱)为宜,包
装箱超出仓板的尺寸不可太大,控制在包装箱尺寸的1/4范围内。
5.记录文件:《注塑物料标示卡》、《检验标示卡》。 6.参考文件:无。
编制:骆方清2004/07/25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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