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一次性招标的步骤和难点
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在缩短建设周期、加强统筹管理和降低项目风险等方面具有优势。但由于EPC招标模式使用初设方案进行估算限价招标,准确度不高,要求业主需对初设的方案进行详尽的论证、确认,同时要求: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方要有较强的设计能力、技术力量和EPC运作经验,并要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否则,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施工图中体现时,可能会出现偏差及索赔现象。
工作步骤和工作难点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取得高新区经贸和发展局关于EPC招标的批准;
2、业主提供项目功能需求、标准及投资额;
3、招标代理单位制定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并与业主充分讨论定稿(对EPC总承包单位投标报价的确定:在招投标阶段,以立项批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的总费用作为最高限价,投标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4、按招标程序确定EPC总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5、在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方案报业主和规划部门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主管部门审图;
6、业主通过比选方式(或主管部门同意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确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按总承包单位投标时的优惠水平进行下浮后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格,并以此作为总承包单位办理最终结算价的依据。
二、工作难点:
1、需要对工程装饰装修标准提出明确要求;
2、根据业主提出的工程投资额度,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要求提供设计概算;
3、需要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确保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准确性。
4、需要总承包单位认可合同价:设计施工图完成后,以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通过审核的工程量控制价为计费基数,并以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时优惠的比例为依据,计算出合同价。该合同价需要总承包单位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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