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煤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二〇一四年
惠阳煤业 2014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惠阳煤业 2014 年将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工作目标 为重点,加大安全技措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夯实安全基 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以保安全发展,全面建立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和防范措施。现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 2014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一章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等; 2、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与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法规和技术标
准;
3、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尚未解决的问题;
4、因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与劳动卫生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革新的工程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程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工程,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预防 职业病、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指改善对职工身体健康有害的生产环境 条
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的技术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与 振动、通风、降温、防寒等装置或设施。
2、减轻劳动强度等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3、辅助措施。指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
保障措施,如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指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有关宣传教 育设
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如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 训室、安全卫生展览等。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中。矿井生产 经营
财务计划是矿井的整体计划,矿井在编制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 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生产经营财务 计划中。重大计划工程应纳入矿井长远规划之中。这充分体现了安全 与生产的统一。 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要纳入矿井议事日程,由矿长 负责。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人的作用,成立有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 人参加的“三结合”小组。安全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具体事宜。
2、要从实际出发。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既要使矿井劳动条 件符
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将确实需要改善的工程列入计划,又 要结合矿井生产、技术设备状况和发展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 际,做到既要花钱少又要效果好,讲求实效。
3、区别轻重缓急,突出治理重点。对危害严重、危害区域大、 涉及
人员多的问题,要集中人、财、物力优先解决;对因技术经济条 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规划分阶段治理。要做到企业劳动条件年 年有改善。
4、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相结合。在治理中,往往 由于
原有设备陈旧、工艺设计不合理,使治理措施很难达到根治的效 果。因此,应抓住工艺改革、设备改造和技术革新的良好时机,从根 本上消除,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尽可能应用现代化技术和方法。要大力推广采用机械化、自 动化
控制和操作,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第二章 目标及保障措施
一、计划目标
1、矿井实现无死亡、无重伤,轻伤指标控制在 3%以内。 2、预防控制职业病。
3、环保、消防、治安等事故控制在政府部门下达的指标之内。
二、保障措施
1、制定方案,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展安全
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从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标准、管理 监控、考核评审、信息交流等环节入手,分重点实施。
2、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按照安全技术总体目标要求制 定出
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提出实施计划。组织广大干部 职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营造浓厚氛围,深刻 理解其精神实质,提高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认知,全面推进安全技 术措施计划深入开展。
3、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分清,确认责任区,明确 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和建立安全标准化责任管理体系,形成层层负责、 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制定配套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 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负责抓,专业人员具体抓,各个部门 配合抓,带领员工一起抓的良好组织氛围,促进全员执行力的提高, 促进安全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试点中,依据本矿实际情况, 不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逐步形成完善的
矿井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又快又好地完成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自查自改,逐步提高 安全技术标准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要对 照
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标 准。认真组织,创建适合本矿特点的安全技术标准系统和自我考评体 系,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
第三章 安全技术计划具体措施
一、采掘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回采和顶板控制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变化时及时修改 作
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
3、采煤工作面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如果使用 必
须制定安全措施。
4、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必须有支柱防倒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 及
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8、加强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 正
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
9、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 及
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10、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
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11、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 的
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12、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 10m 的架棚进行整体加
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13、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
1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等预兆
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 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1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进行如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 析,
并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二、“一通三防”措施
1、主要通风机安装必须保证连续运转,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 要
通风机。
2、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
施。
3、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 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 ,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矿井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井下一切通风设施如风门、风 窗、
密闭墙、栅栏等必须有专人维修管理,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随工 作面推进的进度及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和风量调节。
5、主扇必须安装在地面,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 15%,出风口应安 装
防爆门。
6、矿井主要通风机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 风
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 量的
4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实验,
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反风演习。
7、矿井开拓或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 和
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8、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9、压入式局扇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回风口不得小
于 10 M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量。
10、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11、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12、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 人
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 其开关附近 10 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 启局部通风机。
13、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 作。 14、矿井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经常处理。
0.75%
15、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必须停
止用煤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 20 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 1%时严 禁爆破。
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 点
附近 20 M 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 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 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8、采掘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 0.5m 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
浓度达 2%时附近 20 M 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 处理。对因瓦斯超限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1% 以
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 时必须停止工作,
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 栏,
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 氧化碳浓度达到 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 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h 内封闭完毕。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 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严禁在停风或 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2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1.0% 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最
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 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 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 1.5% 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1.0% 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 过
1.5% 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 采区
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22、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 23、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的通风 瓦
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水幕,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 等
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26、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对 主
要大巷进行冲洗。
27、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2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 20 M 内不得用烟火或电炉取暖。 29、井下从事电焊或气焊作业的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必须备有专用灭火器 2 台和专用水管,作业完毕后,作业点应 再
次洒水,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h ,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3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 专
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分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31、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
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的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 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3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遵守本职工 作
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3、制定防火措施,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
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 100 M 设置支管和阀门,带式输送机巷 道每隔 50M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 200 立方 M 水 量。
三、爆破材料管理和井下爆破措施
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
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3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 筒
上下。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 加
锁。
四、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路。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系统图 和
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 化定期填绘。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 品
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电压在 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 设
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或屏蔽护套必须 有保护接地。
6、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50mm 的铜线,
或截面不小于 100mm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 4mm 截面不小于 100 的扁钢。
7、辅助运输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8、主要排水设备有水泵、水管、配电设备、水泵须有工作、备 用、
检修的水泵,水管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其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 和备用水泵在 20h 内排水矿井 24h 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水 泵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工作。
9、机电、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应遵循自身安全设施的正常运 转,
及更新维修原则,防止和消灭重大隐患
五、职业病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 消
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 生产
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2、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 防
治工作。建立好本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 存。
3、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的规定。
4、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 同
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 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 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5、依法执行建设工程“三同时”审查制度,对新建工程按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 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6、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 防
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 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 品。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检
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 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矿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矿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 好
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 业
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 向劳动者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
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六、技术措施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 真
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本矿制定的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 程,加强业务学习,深入现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实际工作能 力。
2、制定全年及各季度安全生产计划,合理布局井下的开拓、开 采,
采掘持续合理,不断改进回采工艺,确保更安全,更有效回收资 源,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更大的收益。
3、认真做好测绘工作,做到井下工程测量准确,绘图及时,各种 图
纸资料齐全。
4、做到井下一工程一规程,并认真按要求编制,严格要求审批, 保
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并认真贯彻到每位职工,使其达到应知应 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做好“一通三防”和“防治
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加强对矿井水情分析,收集周围采掘和积水 情况,严格执行“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采”的规定,认真对矿井进 行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制定治理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并做到专款专
用。
7、在施工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使工程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不
断采用科学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装 备水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 安全
技术措施计计划学习培训档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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