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程建设时,我国⿎励⼯程采取总承包的⽅式,由总承包⼈承包⼯程。总承包⼈和发包⼈要签订承包合同,⽽总承包⼈可以分包部分⼯程给有资质的承包⼈,那么建设施⼯总承包合同要不要备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建设施⼯总承包合同需要备案吗
建设⼯程总承包合同不需要备案的,总承包合同依法成⽴后,不备案也具有法律效⼒。《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筑⼯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程中的部分⼯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总承包的,建筑⼯程主体结构的施⼯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完成。
建筑⼯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总承包单位将⼯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程再分包。⼆、建筑⼯程合同违约责任1、承包⼈的责任
(1)⼯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偿修理或返⼯。由于修理或返⼯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2)⼯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
(3)防⽌损失扩⼤责任。因发包⼈的原因致使⼯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应及时通知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损失扩⼤。承包⼈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的,不得就扩⼤的损失要求赔偿。
2、发包⼈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应负的责任,除竣⼯⽇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因此发⽣的实际损失。
(2)⼯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由此⽽造成的停⼯、窝⼯、返⼯、倒运、⼈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程未经验收,发包⼈提前使⽤或擅⾃动⽤,由此⽽发⽣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承担责任。(4)超过合同规定⽇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程款,按银⾏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程实⾏总承包的,签订承包合同后,承包合同不需要备案,承包合同⾃签字或者盖章时成⽴。建筑⼯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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