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保证校内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校内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分管业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运动器械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综合检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
三、水电设施、消防设施、运动场地及器材的日常安全检查由总务主任负责,带领水电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电路设施、体育器械等,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四、学校每天安排二名教师值勤,具体任务:早晨巡视校园秩序,学生安全进校,维持校门口交通;白天校内巡视,维护学生活动秩序和进出校门安全;晚上放学维护校门口的学生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防范校外不良青少年的不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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