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近年来,虽然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上升,安全形势相对较为严峻,重特大事故依旧多发频发。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社会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呼声越来越强,生产企业建立本质安全企业,已别无选择。
管道施工行业是高危职业,是国务院三令五申防控事故的重点行业,如何建立本质安全企业、本质安全项目,我们责无旁贷,必须用心用力去把控。根据当前管道施工的组织特点,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教训,我们认为,搞好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有四两拨千斤之能,值得深入开发、重点创新。
1. 搞好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的创新价值
1.1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从施工准备阶段就策划和落实安全管理,项目本质安全就有了高起点。安全管理本质是预先管理,预先计划到、防护到、教育到。这些年为什么生产安全事故多?根本原因是放弃“预先管理”,轻视安全管理。过去,在管道施工队伍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大多都对安全没有什么认识;项目组织设计基本不考虑安全施工管理,成本控制重点压缩安全投入;即使这些年党和政府强调“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施工企业仍然是,出了安全问题才设立项目管安全的人员(很多还是兼职的);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很低;安全人员看不到图纸,只能跟着施工走,不可能预先控制,安全管理还是名不符实。如果把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作为制度,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就按章办事,从根子上保证安全管理的人员、技术、职能、资金等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本质安全还是容易的。
1.2 重申“安全许可”原则。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实质上是为承包商正式开工,
设立明确的关口:人员、设备、材料、资源等,都通过安全评价。本来,工程开工应该通过安全验收,才可放心施工,才能应付建设业主对进度、质量的特殊要求。就像一个人要劳动创造,身体首先要“许可”,如果带病劳动不但创造不出理想成果,还可能使身体病入膏肓。(安全就是项目组织的健康,质量只是项目劳动的成果。这就是“安全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关系,或说“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然而,一个时期里,整个建设市场都在“争朝争夕”,今日有钱(甚至还没钱),明日就要项目开工,后天就要推出产品,给施工企业施工准备时间很少,项目组织“带病”作业成为普遍现象,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伤亡损失惨重。我们应该建立和利用开工“安全许可”这个关口,建立健全项目生产安全制度秩序,通过内部投入和提前控制,实现对市场要求的快速反应,实现项目本质安全施工。
1.3 “我要安全”,时不我待。现在,党中央国务院突出强调“安全发展”,把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拧在一起,通过连续开展“安全生产年”,组织全国安全大检查,多次发文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国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保证安全生产;通过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地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考核和事故责任追究;通过提高伤亡事故赔偿标准等,加重轻视安全生产代价;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促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国家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生产企业、施工企业,再不保证安全生产企业风险就太大了。现在专业和劳务分包挂靠或没有资质的很多;在作业工程中有很多都是在当地请的民工,安全素质不高还参差不齐,施工过程中首先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安全讲话对每一个人都进行安全督促,施工组织本身安全风险就很大。因此,施工企业重视和搞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成为“我要安全”的必然选择,而且越早落实越好。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对总承包项目而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包括项目部和分包商两方面。
2.1 总承包项目部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2.1.1 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上岗。
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配备2名以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2 编制项目安全组织设计/安全规划。
项目安全组织设计/安全规划是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部分。包括:项目安全目标、安全机构和保证体系、各级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项目施工主要风险、施工各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策划、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安全记录和资料管理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结合施工环境和设计特点,对风险较大的内容提出针对性防护措施,或以后制定专项方案。
2.1.3明确规定,特殊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还要组织专家论证。
2.1.4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
备救援器材、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要审查安装和拆除大型施工机械的专业队伍的资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1.5 对分包商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2.2 对分包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管理
分包商是陆续进场的,分包商人员和机械设备也是陆续进场的,这样,施工准备阶段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不仅包括工程开工前的管理,还包括工程开工后对新进场的人员和设备的管理。
2.2.1 审核分包商企业资质。既可了解分包商安全生产实力,又为施工过程中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检查留下资料。现在分包商有些是挂靠资质,有些没有安全生产资质,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虽然不能中止其进场,但是可以让项目经理了解情况,在以后施工中心中有数。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税务登记证书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公司施工资质证书
(5)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以上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公司红章。
2.2.2 分包商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审核:
(1)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方案,要有现场布置图、临时用电方案等。该方案必须由分包商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很多分包商拿不出安全组织技术方案;能拿出方案的,不说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而且是常常没有编制审核人,更不会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所以这个要求非常重要。
(2)分包商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必须有名单、分工、联系电话等。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配备1名以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分包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3 现场检查验收
电焊机必须接漏电保护器,机壳接地,接线护罩等附件齐全,一次线不得大于5米,二次线不得大于30米,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接头要绝缘良好。
经过验收的设备、应该黏贴专用合格标签,填表备案。
2.3.3 其他验收:对氧气乙炔和油漆等易燃易爆品储存管理及灭火器配备、生活区用电和防火进行检查验收。对需要办理动火特种审批手续的,也要检查。
2.3.4 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2.3.5 签署《施工许可证》,准许开工。
3.1 根据现场环境和设计,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等;
3.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文件等。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通知限期完善,无法完善的,要求其公司确认。对已进场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评审,安全体系不健全的限期健全,安全管理文件不完善的限期完善。
3.4 检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随分包商陆续进场,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签认施工安全许可证等资料,然后进入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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