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新人入职奖励办法
1、目的
为开拓招聘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人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人需求。
2、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介绍招商经理到公司入职的在职全体员工。
3、权责
3.1、人事部
负责对介绍人员的登记。
负责对被介绍人员的面试。
负责对过程的审核及跟踪
负责奖金的发放、并张榜公布。
3.2、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新入职人员的素质技能的鉴定。
3.3、公司高层
负责审批奖金申请表。
4、程序
4.1、工作流程
4.1.1、公司在职人员提前告知人事部,并做人事信息备案,注明介绍人。
4.1.2、公司人事部审核被介绍人信息,并确定是否参加公司面试。
4.1.3、公司人事部负责进行初步面试,并确定是否进入公司。
4.1.4、公司商学院负责对新人进行专项培训。
4.1.5、人员培训合格后由人事部与公司各运营总监交接招商人员。
4.1.6、公司人事部负责跟踪新进员工的情况。
4.1.7、公司人事部在入职两个月后与运营总监对接确认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4.1.8、新人能够进行日常招商后,人事部负责填报《介绍费奖励申请表》。
4.1.9、人事部负责张榜进行发布,并对相关手续进行存档。
4.2、内容
4.2.1、介绍条件:
4.2.1.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4.2.1.2、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4.2.1.3、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历史,必须经人事部及相关单位(分公司)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2.1.4、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有被介绍关系。
4.2.2、奖励条件:
介绍人员入职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从业时间期满1个月以上并且得到运营总监的工作认可,能力胜任岗位要求,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批后发放。入职员工在公司从业时间未满一个月就离职者或介绍人在期满前离职者,均不予以任何奖励。
4.2.3、奖励标准:
4.2.3.1、介绍新员工入职者公司将奖励1000元/人。
4.2.3.2、新人在转正后,得到用人单位认可,先行奖励介绍人500元,新人首次累计开单10套货后,再次奖励500元。
4.2.4、奖励发放:
由人事部负责办理奖励手续,人力行政中心留存相关手续,同时负责张榜发布。
6、备注说明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批准: 审核: 拟稿:
人力行政中心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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