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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监理法规讲义第8章

2021-04-28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2021监理法规讲义第8章
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考点1】目标之间的关系 【考点2】工程总目标确定原则 【考点3】三大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考点4】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考点5】巡视 【考点6】平行检验 【考点7】旁站 【考点8】见证取样 【考点9】信息化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任何建设工程都有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 (一)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从建设单位角度出发,往往希望建设工程的质量好、投资省、工期短(进度快),但在工程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同时实现上述目标。 1.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

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的一面。 【对立: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2.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

【统一:并不相互制约,而是相互促进】 (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从不同角度将建设工程总目标分解成若干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 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的目标体系。 1.建设工程总目标的分析论证

分析论证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在追求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三大目标间最佳匹配关系时,应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3)不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可具有不同的优先等级。 在“质量优、投资省、工期短”之间寻求最佳匹配。 2.建设工程总目标的逐级分解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三大目标,需要逐级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按工程参建单位、工程项目组成和时间进展等制定分目标、子目标及可执行目标,形成如图8-1所示建设工程目标体系。 (三)建设工程三大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 3.三大目标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至少一题】 (1)组织措施

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包括: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改善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建立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动态控制过程中的激励措施,调动和发挥员工实现建设工程目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 (2)技术措施

为了对建设工程目标实施有效控制,需要对多个可能的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为此,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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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外,在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还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实施动态控制。 (3)经济措施

无论是对建设工程造价目标实施控制,还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目标实施控制,都离不开经济措施。经济措施不仅仅是审核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工程结算报告,还需要编制和实施资金使用计划,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等。而且通过投资偏差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资预测,可发现一些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投资增加的潜在问题,从而便于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合同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总目标及分目标反映在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主体所签订的合同之中。由此可见,通过选择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选定满意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拟订完善的合同条款,并动态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是控制建设工程目标的重要合同措施。

二、合同管理

(一)工程暂停及复工处理 1.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

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甲方停1】+【事故、隐患5】+【施工:擅自施工2、不服管2、不按文件3、违强条4】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并不见得是全面停工】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3.复工审批或指令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三、信息管理

(二)建设工程信息的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设计信息分发制度时需要考虑:

1)了解信息使用部门和人员的使用目的、使用周期、使用频率、获得时间及信息的安全要求; 2)决定信息分发的内容、数量、范围、数据来源; 3)决定分发信息的数据结构、类型、精度和格式; 4)决定提供信息的介质。

【给谁用、需求】+【给多少】+【给的形式】+【给的介质】

四、组织协调

(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组织协调: 1.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1)第一次工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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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设计单位人员参加。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2)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是项目监理机构定期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与监理相关问题的会议。 监理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

参加人员包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他有关监理人员、施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时,也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检查上次会议落实】

【检查:进度、质量、安全、工程量工程款】 (3)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2.交谈协调法

在建设工程监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的方法进行协调。交谈包括面对面交谈和电话、微信等形式交谈。 3.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采用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五、安全生产管理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四类】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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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巡视、平行检验、旁站、见证取样是工程监理的主要方式。 一、巡视

巡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是监理人员针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日常检查。

(二)巡视工作内容和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规划的相关章节中编制体现巡视工作的方案、计划、制度等相关内容,以及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巡视要点、巡视频率和措施,并明确巡视检查记录表。【一粗一细】

巡视检查内容以现场施工质量、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主,且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表中。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经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巡视检查要点、巡视频率和采取措施及采用的巡视检查记录表;合理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工作;督促监理人员按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理人员巡视的工作成果,与监理人员就当日巡视检查工作进行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交底、明确巡视要点】 【安排人员】【督促巡视】 【检查成果、沟通、采取措施】 1.巡视内容

监理人员在巡视检查时,应主要关注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两个方面情况。 2.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巡视监理人员认为发现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或无法判断是否能够解决时,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及时、准确、真实地记录巡视检查情况;

二、平行检验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 (一)平行检验的作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等的验收记录(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

监理人员不应只根据施工单位自己的检查、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结论,而应该在施工单位检查、验收的基础之上进行“平行检验”,这样的质量验收结论才更具有说服力。

同样,对于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也应在见证取样或施工单位委托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平行检验”,以使检验、检测结论更加真实、可靠。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工程质量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旁站

旁站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的监督活动。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根据工程类别、特点及有关规定确定。 (二)旁站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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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等。

旁站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在旁站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方案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旁站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者没有旁站记录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超出规定的范围实施旁站的,应当另行支付监理费用。 凡旁站监理人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一)见证取样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内容纳入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的通常要求和程序如下: 1.一般规定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建设单位授权。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检验报告有5点要求: 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 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 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

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 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一、工程监理信息系统

(二)工程监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

工程监理信息系统的目标是实现工程监理信息的系统管理和提供必要的监理决策支持。

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可为工程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提供标准化、结构化数据;提供预测、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分析模型;提供建设工程目标动态控制的分析报告;提供解决建设工程监理问题的多个备选方案。

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信息管理。

(2)动态控制。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不仅能辅助编制相关计划,而且能进行动态分析比较和预测,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动态控制提供支持。

(3)决策支持。能够进行工程建设方案及监理方案比选,为项目监理机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4)协同工作。由工程监理单位单独应用的信息系统逐步转变为工程参建各方共同应用的信息平台。可以实现工程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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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理论和法规》 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二、建筑信息建模(BIM)

BIM是利用数字模型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可以实现建设工程全寿命期集成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借助于BIM技术,可以进行设计方案比选,实际施工模拟,在施工之前就能发现施工阶段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便能提前处理,从而可提供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配置人员、材料和设备,在最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合理运用。 1.BIM技术特点

BIM具有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可出图性等特点。 2.BIM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 (1)应用目标 1)可视化展示

2)提高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质量 3)控制工程造价 4)缩短工程施工周期

【可视】+【质量、造价、进度】

(2)应用范围。处于初级阶段,其应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视化模型建立。 2)管线综合。 3)4D虚拟施工。 4)成本核算。

对于工程项目而言,预算超支现象是极其普遍的。而缺乏可靠的成本数据是造成工程造价超支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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