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发布深圳市首批旅游景区游客最大承
载量(试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旅游景点管理 【发布部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3.09.30 【实施日期】2013.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发布深圳市首批旅游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试行)的公告
各旅游景区:
10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五条 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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