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 • 【公布日期】2009.06.01
• 【字 号】粤卫办函[2009]184号 • 【施行日期】2009.06.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厅直单位院(所、中心)务公开工作
检查的通知
(粤卫办函〔2009〕184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厅直单位院(所、中心)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要求,以及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和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厅将于2009年6月组织对厅直属各单位院(所、中心)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事项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1)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2)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执行情况。 3.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5.领导班子成员用车、接待、出国经费情况,本单位职工奖金、劳务费发放方案。
6.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7.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厅直其他卫生研究单位院(中心、所)务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的内容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予以调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由被检单位主管领导汇报自查情况。
(二) 现场检查:主要是察看院务公开栏、内部局域网有关院务公开的内容、更新的时间和举报投诉设施等情况。
(三) 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如各项制度、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等。
(四) 问卷调查:组织被检单位内部职工,对本单位院务公开工作进行问卷调查(每个单位20名职工),听取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时间和安排
6月8日(周一)上午:省人民医院 下午:省妇幼保健院
6月9日(周二)上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下午:省卫生监督所
6月10日(周三)上午:省第二人民医院 下午: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6月11日(周四)上午:省口腔医院 下午:省职业病防治院
6月12日(周五)上午:省第二中医院 下午: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6月15日(周一)上午:省生物研究所 下午: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6月16日(周二)上午: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 下午:省健康教育所 省医药采购中心
6月17日(周三)上午:省泗安医院 下午: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6月18日(周四)上午: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厅机关服务中心
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近年来开展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届时将自查报告交检查组。
(二) 请各被检单位做好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以便检查组查阅。 (三) 检查时,将对单位职工问卷调查,请做好配合工作。
(四)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在厅直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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