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责范围
1. 行政部责成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的各项工作。 2.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配合行政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三条 行政部消防管理人员应对公司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符合消防要求和安全规定。另外,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
第四条 消防管理人员应将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等编制成图册,并熟练掌握。
第五条 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更改、移动、拆除消防设备。如因装修需要改动,一定要经相应管理部门同意后,由管理部门指定专业工程队施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施工。
第六条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消防设施的维修需要专门的技术,特别是一些关键设备,应聘请具有合格消防资质的专业公司或技术服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第七条 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第八条 消火栓不得埋压,消防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第三章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第十条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第十一条 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保证其随时完整、好用。
第十二条 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好。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消防制度的落实情况。 2. 消防设施与设备的完好情况。 3. 火灾隐患的防范情况等。 第十四条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 我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领导、部门领导、班组领导、职工都要定期进行检查。
2. 检查之前应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如下表所示。
消防安全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 操作说明 即经常的、普遍的检查。每年行政部都要组织进行若日常性检查 干次检查车间、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 要根据历年各季节火灾发生规律有的放矢地进行检季节性检查 查。这种检查可在季节来临之前进行预防性检查或在季节期间进行控制性检查 这是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业检查组,针对特种作专业性检查 业、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如对用电用火设备、压力容器、房屋建筑、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场所等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根据消防安全检查结果,行政部消防管理人员认真研究企业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1. 边查边改:对于不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和较容易解决的隐患,要立即解决。
2. 限期整改:对于整改过程较复杂,需要花费较多时间、人力、物力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限期整改的方法,即行政部将隐患登记,定项、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
第五章 消防安全培训管理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1. 安全消防编组的功能与任务。
2. 国家的消防法规,公司有关安全消防制度。 3. 火灾的形成原因及灭火方法。
4. 火灾的预防措施,报警、逃生、扑救等演戏。 5. 消防器材的使用与操作。 6. 火灾案例的探讨与反省。 第十八条 消防安全培训方式
1. 讲课:通过授课播放投影、录像的形式,向全体员工讲解。 2. 示范演练:进行灭火器材使用的讲解,操作示范。 3. 演习:对报警、扑救、逃生等进行小规模实况演戏。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培训实施频率
1. 新进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消防知识”训练。 2. 安委会每月进行一次讲课。 3. 每半年进行一次演习。
第六章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禁止在防火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使用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办公区和宿舍区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做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由火灾,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灾的性质,能自己扑灭的,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
进行扑救;不能自己扑灭的,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有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公司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以减少损失;火灾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及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第七章 奖惩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决定奖励或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因扑救火灾、消防训练、制止安全事故、见义勇为而受伤、致残、死亡的公司员工,其医疗、抚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办法的员工,将从严处罚,根据情不同分别给予罚款、降级乃至辞退,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九瑞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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