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刑废止考量
作者:杜平 安徽师范大学 法学院 学号:133701020
关键字:死性价值;社会人权;当下背景;死刑未来
摘要:在死刑的历史沿革中,它的存在,深深影响并改变着社会的发展。从中国古代死刑的
存在与发展到近现代人类文明的进步,对于死刑的存废问题争议不休。的确,在人类无法约束自身犯罪行为的当下,死刑确有一定的威慑力,但是社会在向前发展,人性的保全与社会的价值观念在驱使着死刑的废止。人权,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法律,刑法是否具有这样的权力。下文,笔者将从死刑存在的价值,现代社会人权的压力,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背景,及死刑的未来做出薄见。 死刑存在的价值
刑法存在是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死刑作为刑罚的一种有其赖以生存的价值。从刑法的规范角度理解,刑法的任务决定了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死刑本质上是犯罪人在刑法上基于自我决定而实现的永久性,完全性排除,是生命防卫权的实现方式。国家出发犯罪人实际是国家在执行社会共同体的任务,是社会共同体行使生命防卫权和共同体防卫权的必然结果。
从另一角度来说,死刑到底具有什么意义。首先,无论立足于刑罚的一般理论,还是从西方的死刑存废之争来看,死刑的价值之争归根到底无外乎三个方面,即死刑是否公正,是否可收到预防犯罪之功效与是否人道。换句话说,也就是死刑是否符合刑罚的公正性、效益性和人道性的三大价值标准。所以对死刑的现实选择应建立在死刑的价值分析之上。其次,深化到每一点来讲。从正当性上,死刑惩治犯罪,防卫社会,具有明显的公正性,关于此点,基本上没人否定,哪怕死刑废除论学者,也很少在论述其废除观点时对死刑存在的正当性进行批驳。因此,死刑存在的正当性是不容质疑的。从人道性上,现代死刑其实已经是在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进行改变,废除很多不人道的地方,但剥夺人的生命本身就是不人道的。从效益性上,法律保护的是某种权益,而刑罚剥夺的则是因犯罪行为而表示的某种权益。所以抛开人道主义的标准,但从效益看,死刑还是有存在可取性,这也是死刑存在的主要原因。
总之,死刑确有存在的价值,它从一开始到现在对犯罪现象起到了应有的防御和惩治作用,有力地保护了合法权益。但是,死刑的价值具有缺陷,尤其表现在死刑的不人道性,它的存在必然也有消极作用。何况,刑法本身是具有消极作用的,主要是对犯罪人造成不利影响,如塑造变态人格,使犯罪人受到歧视等。
社会人权
死刑是一种非常重要,但却极度残酷的刑罚,它直接剥夺人的生命权,而随着社会的不
断进步与发展,人权保障的意识越来越高,人权中最重要的生命权,也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但是我国正在努力从各方面予以完善。2011年2月我国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废除了13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正在完善法律体系方面的重大进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人权保障已经写进宪法,明确了人民的权利义务。近年来,人权运动高涨,我国也积极响应,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在人权以及法律体系方面存在差距,需要参考发达国家取得的优良效果制度并结合国情探索利于我国发展的理论方法。
人权在西方各国的死刑中也处于相当矛盾的境地,为了相应人权运动,许多国家也纷纷废除死刑,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德国是彻底废除死刑的国家。对于犯谋杀罪的犯罪分子仅判处终身监禁的刑罚,德国的监禁分为有期监禁和终身监禁,只有特别严重的犯罪才才适用终身监禁。有期监禁的刑期是一个月以上15年以下,相比中国,德国经济犯罪刑罚较轻。
人权保障是世界各国刑法改革的重要原因,废除死刑以及限制死刑的适用都是各国完善人权保障的重要措施。在中国这个死刑作为重要刑罚的国度,人权与死刑的较量也迫使死性改革的来临。
当下社会,经济,政治背景
当下的中国,废除死刑是法学界的一个热点话题,正如死刑存在需要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一样,死刑的废止也需要政治,经济,文化条件。
从经济条件上。废除死刑的政策属于上层建筑,因而须由经济条件决定。目前,中国经过了改革开放后二十余年的快速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中国还毕竟处在发展时期,经济状况决定的养老、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等极不完善,制约着中国废除死刑的步伐。在大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权没有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废除死刑的社会代价将是非常巨大的。我们可以作一个推断:假如犯罪人在监狱衣食无忧,而遵纪守法的人终生劳作却衣食无助,那就将引导人们积极犯罪,以获取“免费生活卡”,从而导致监狱人满为患。从社会条件上。中国社会的不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社会冲突问题,如罢工学潮、示威游行、上访请愿、聚众闹事、民族冲突、暴民骚乱等;社会问题,如家庭问题、老人问题、各种犯罪、事故灾害等;社会心理问题,如公众对改革、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政府效率、政治参与的看法问题。在众多不稳定状况下,人们对死刑的要求更加强烈,信赖度更高。另外,中国目前法制不够健全,法制观念不够深入,人民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导致恶性案件发生。而每年由于司法腐败导致的冤假错案也很多。一旦被判处死刑,彻底丧失了申辩的权利和能力。即使以后真正的犯罪人出来,对已被执行死刑的人毫无意义。从政治条件上。政治的特殊要求要废除死刑,公民必须认可政府的权威。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实行阳光政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为彻底废除死刑奠定基础。但在当下的中国,恐怕还早。
综上,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政治,对于废除死刑来说都具有约束力和调控力,那么,死刑到底会怎样呢?不得而知。
死刑未来
通过上述内容的简要分析,中国死刑的未来必然走向废止,但这还需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时间。死刑的历史在每一个国家都是古老而漫长的,在每一个国家都经历过了一个由滥用到慎用,由苛酷到轻缓的沿革过程,并且在为数不少的国家里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考察中国死刑制度的沿革史与外国并无大的差异,任然是一个由多到少由苛酷到轻缓的过程。可以肯定地
说,无论在那个国家,由原始社会已血复仇制度演变而来的死刑制度,都将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走向衰落,而绝不会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发扬光大。死刑的最终废止是历史的大趋势,是人类文明进化的必然结果。
世界上已经有2/3的国家废除了死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根据1997年4月3日的1997/12号的决议敦请所有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从完全废除死刑着眼,考虑暂停处决,并号召《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所有签约国考虑加入或者批准该公约的旨在废除死刑的第2任泽议定书。废除死刑是中国改革开放,迈进世界的必然。经济的发展与对外开放必然使中国迅速汇入废除死刑的世界潮流。
所以死刑的存废虽然是个争议问题,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在争议中最终会走向废止的问题,死刑作为一种制度必将会被不断进步的社会废止。
参考文献:
1. 常利娟:西安理学院法政系,《浅析中国废除死刑条件》710065 2. 主要参考维普网各大共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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