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规章制度公示通知】
关于 有限公司新规章制度 向全体职工公示的通知
为了使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符合最新劳动立法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际的规范和要求,年 月至今,公司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修改。目前,公司按照民主程序征求了全体员工的意见,并就员工意见和规章制度条款与工会进行了协商,现将最终确定的新规章制度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上午点整至日下午点整。 新规章制度将于年月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盖章)年 月 日
【篇二: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合法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之劳动者,才具有法律效力。但通过何种方式公示才最合适,最有效呢?这令许多企业hr工作者有所困惑。 (一) 法律条款及风险:
1、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
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法律风险:(1)未经合法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无效,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用处分违纪员工的依据。(2)用人单位
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适合的公示方式:
1、企业规章制度采取比较合适、有效的公示方式:
(1)召开员工大会公示或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并保留相应的有员工签名的会议或培训记录;
(2)在《员工入职登记表》背面印刷企业规章制度,请员工入职时阅读签字,声明已阅读了解及同意遵守。
(3)每个员工发放一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小册子,并要求员工阅读及制作签收表格,让员工确认阅读签收并承诺遵守。
(4)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合同附件,确认员工已阅读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通上述方式公示的企业规章制度,基本合理合法,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确确实实的员工签名证据。
2、现时部分企业取用但不太合适的公示方式: (1)在企业的内部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2)在企业的公司网站内公布。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
(4)口头通知。通过上述四种方式公示的,往往存在一个问题,收集证据很困难,以至发生劳资纠纷时,举证不了。 在此建议企业的hr工作者最好不要采用上述方式进行公示企业规章制度。
【篇三: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综合财务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财务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1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综合财务部高姬处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一一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教育员工遵章守纪,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是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5、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一、奖励种类:
(1)行政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 (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 二、惩处种类
(1)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 (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 (3)解除劳动关系
6、根据各类奖惩行为情节轻重,奖惩处理方式如下: 7、相关表格:奖惩通知书 第二章 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6、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7、敢于揭发或举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8、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受到社会好评并被媒体报道者;
9、拒绝贿赂有事实依据者; 10、其它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开发担保产品和风险管理、财务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
2、对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3、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者;
4、 发现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5、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之案件者。
6、遇有灾变,勇于抢险,并处理得当者。
7、发现非职责内问题,予以速报或减少经济损失。 8、年度获得嘉奖三次以上者; 9、其它应予以记功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国家、公司或个人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50万元的,由综合财务部界定损失)者;
4、对业务、市场开发、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
5、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且足为公司员工表率者;
6、在银保合作、担保产品创新、合理化建议方面,年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者
7、年度获得两次以上记功者 8、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行为。 四、批准权限:
(1)嘉奖、记功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公司综合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记大功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公司综合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惩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串岗、睡岗、洗澡等),擅离岗位,怠忽工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者; 3、妨碍办公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工作期间,穿拖鞋、短裤上班或衣着暴露、仪容仪表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要办任务者,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7、损毁、涂改、丢失一般性文件者;
8、乱刻乱画,不注意办公室、卫生负责区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
9、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聊天、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含由公司统一组织 的文体活动)者;
10、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节轻微者; 13、对待客人不礼貌,情节轻微者; 14、违反公司其它制度情节轻微者;
15、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力资源中心进行销假者;
16、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员工外出公务审批表》或《出差申请单》者(特殊情况除外);
17、迟到10分钟(不含)以上15分钟以内(含)者;
18、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9、用厕后不冲水者;
20、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21、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22、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3、工作期间在办公室内用餐或吃零食者;
24、被公司外部客户(含担保客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投诉经查情况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25、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26、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27、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28、培训考试作弊者(不含代考试);
29、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不及时通报者; 30、其他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计划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一般经济损失者;
2、在公司工作场所和休息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玩扑克等,妨碍他人工作与休息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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