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经理部安全质量生产管理,贯彻执行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减少或及早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项安全、质量隐患,规范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前应进行详细和周密策划,编制详实的检查表和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1、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主持,各相关部门参加。经理部应进行认真策划,对管内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油(料、火工品)库和生活驻地等管理进行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的25日至月底。
2、分部(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分部经理主持,各相关部门参加。每旬进行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由分部(场)安全总监或安质部长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应认真进行策划,要侧重对管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油(料、火工品)库等的管理进行安全检查。
二、日常安全检查:由相关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并负责妥善保存。
1、机械技术员、领工员、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中的检查。
2、专职安全人员工地巡回检查。
3、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对安全状况的检查。 4、针对工程的某一项作业活动、某作业工序或某一安全隐患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专项安全检查:项目经理组织安质部门配合专业主管部门进行,安质部门侧重检查综合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专业主管部门侧重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对施工用电和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设施、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钢筋、混凝土等施工机械设备)、防火防盗、防洪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防护设施(模板支设、吊架安装、防护棚和安全网及临边防护等)等的检查。
2、冬雨季、节假期前后、停工后和复工前的专项安全检查。
四、有关检查和整改要求
1、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代表经理部严格履行部门安全、质量管理职责,按职责进行细致、认真、严格的专业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员需到施工现场进行逐项复查、销号。
2、在整改过程中,检查人员应积极主动的督促、指导整改落实,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可控。
3、协作队伍应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按时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整改,不弄虚作假,不欺骗隐瞒,实事求事的完成各项安全、质量隐患和缺陷整改要求。
4、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按时回复报告的,经理部将视情况缓急、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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