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
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
(2010年7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8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自2010年8月6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令统一和政令畅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截至2009年12月底现行的部门规章共50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商卫生部同意,决定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规 章 名 称
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原国家经贸委令第2002年10月81
生产管理办法
37号
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原国家安全监管局 2003年7月4
2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国家煤矿安监局令
日
.
精品文档
第5号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3
管理办法
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4
1996年12月
原劳动部令第6号
23日 1996年12月
原劳动部令第7号
格认证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原劳动部令第105
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
原劳动部令第11
6 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
号
规则
.
23日 年2月5
日
年2月5
日
1998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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