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教育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期盼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国家二孩政策的出台、人口和学生流动等,我县义务教育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紧缺,教育教学质量急待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优质生源外流现象依然严重,群众择校热的需求依然旺盛,县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和布局不合理,大规模、大班额问题突出,农村中小学规模偏小,资源严重闲置或浪费等。
(一)同步规划建设城镇学校。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依法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
(二)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音乐和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中融入优秀传统艺术和体育项目,在学科教学特别是品德、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课程整合试点,进一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
(三)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存量。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要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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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
(四)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额内,要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五)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健全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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