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莱美药业 股票代码:30000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路33号(西亚广场商务大厦15楼)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厦七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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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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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
释义………………………………………………………………………4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权益变动的目的…………………………………………………………5 权益变动方式……………………………………………………………6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6 其他重要事项……………………………………………………………7 备查文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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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莱美药业 重庆风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报告书 元
指 指 指 指 指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路33号(西亚广场商务大厦15楼) 注册资本: 33598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曾与平 注册号:50090100001901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科技企业、项目、产品或技术投资;科技开发委托、代理;科研仪器设备租赁;科技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高新技术产品。
成立日期: 1993年 经营期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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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500903202882232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厦七楼 邮政编码:401147 联系电话:6751688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风投的控股股东为重庆科技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人民政府 100.00% 重庆科技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81.532%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13.393%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5.07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 名 曾与平 伍 雪 卞雨昕 邵惠明 李 宁 刘 伟 尤江甫 陈桂中 苟锦川 性别 男 女 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职 务 董事长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独立董事 董事、总经理 监事会主席 监事 国 籍 长期居住地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5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重庆 重庆 重庆 北京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冯 越 王 凯 赵春林 男 男 男 监事 监事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中国 北京 重庆 重庆 否 否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风投未持有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因发展需要流动资金。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场状况处置拥有的莱美药业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大宗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重庆风投持有莱美药业股份25,867,892股,占莱美药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4.14%,均为解除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变动情况
(一)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1年7月19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2,170,000股莱美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
2011年3月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2,000,000股莱美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2011年7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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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136,500股莱美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2011年7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2,000,000股莱美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本次减持后,重庆风投持有莱美药业股份数为23,867,892股,比例为13.0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莱美药业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状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莱美药业股份情况如下表:
减持均价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33.00 减持股数(万股) 200.00 减持比例(%) 2.19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重庆风投 易 大宗交易 2011年3月2日 2011年7月18日 23.98 13.65 0.08 2011年7月19日 22.08 200.00 1.0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重庆风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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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风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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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莱美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莱美药业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重庆市南岸区月季路8号 地(注册地)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300006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洲路33号(西亚广场商务大厦15楼) 有 □ 无 √ 是 □ 否√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5,867,892股, 持股比例:14.14% 变动数量: 6,306,500股 变动比例: 5.72 % 现持有数量: 23,867,892股 持有比例: 13.04 % 是 □ 否 √ 是 √ 否 □ 9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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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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