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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考核操行评定标准

2023-11-20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学生德育考核操行评定标准


古蔺县观文初级中学校

学生德育考核操行评定标准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四有”、“三热爱”的合格人才,实现对学生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评定的科学化,避免这一工作的随意性。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订出德育考核、操行评定的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一、政治思想(25分)

⑴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团组织,自觉培养共产主义情操。(10分)

⑵积极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注意加强个人文明修养。(10分)

⑶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持正义,敢于揭发错误的思想和行为。(5分)

二、道德品质(25分)

1、社会公德

⑴遵守市民守则,校内外能做到行为端正。(5分)

⑵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友爱同学。(5分)

2、集体观念

热爱科学、关心集体,自觉为学校、班级做有益的事。(5分)

3、劳动态度

按规定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劳动,不怕脏,踏实肯干,完成任务。(5分)

4、清洁卫生

积极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参加每次清洁扫除,完成任务主动、认真。(5分)

三、学习态度(10分)

1、学习目的

有明确的学习目的,胸有大志,努力上进。胜不骄、败不馁,按学校和老师要求完成学习任务。(5分)

2、刻苦精神

学习态度端正、认真自觉、刻苦努力,按质按量完成作业。(5分)

四、组织纪律(5分)

1、法制观念

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一切法制纪律教育活动,在学校、家庭及社会上能学法、讲法、

守法。(5分)

2、校规校纪

⑴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5分)

⑵遵守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和集会纪律。(5分)

⑶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5分)

⑷参加早操、课间操、眼保操和课外体育活动。(5分)

⑸遵守考场规则。(5分)

五、服务精神(10分)

1、社会工作

自觉参加学校、班级的社会性服务,担任各级干部任劳任怨,尽职尽责。(5分)

2、乐于助人

关心同学,积极为他人排忧解难。(5分)

操行评定标准之一

期末德育评估时,可按照上述各条要求,根据个人实际表现给予5-10分,程序由学生自我鉴定、小组集体评议,最终由班主任审定。

五部分累计总分:

80-100分以内:甲 70-79分以内:乙

60-69分以内:丙 60分以下:丁

操行评定标准之二

一、在“政治思想”(25分)中,有下列违纪情况应扣分。凡扣分在10-14分者,只评乙等,扣分在15-19分者最高只评丙等。

1、散布、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论,经教育不改者。(-10)

2、怀疑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经教育不改者(-10)

3、收看淫秽录相、阅读黄色书刊者。(-10)

4、不关心政治,不要求进步,政治观念模糊,个人主义思想严重者。(-5)

二、在“道德品质”(25分)中,有下列违纪情况应扣分,凡扣分在10-14分者,只评乙等;扣分在15-19分者最高只评丙等。

1、论校内校外,违反社会公德,情节严重者。(-10)

2、坚持错误,拒绝教育,顶撞、辱骂教师、工友者。(-10)

3、私藏凶器,打架或聚众斗欧者。(-10)

4、有盗窃行为者(-10)(属惯盗性质者,取消学籍)。

5、过早恋爱,经学校正面教育仍不觉悟者。(-10)

6、寻衅、骂人或动手打人者。(-5)

7、经常说粗话、流话、屡教不改者。(-5)

8、包庇错误,说假话,做假证者。(-5)

9、不参加清洁扫除或经提醒仍不完成清扫任务达两次者(-5)。再犯再扣。

10、有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5)

11、不尊重劳动,不爱惜劳动果实,就餐随意抛饭菜者(-5)。再犯再扣。

12、浪费水、电,经教育再犯者。(-5)

13、从教学楼、宿舍楼往下倒水、吐痰、丢垃圾者(-5)。再犯再扣。

三、在“学习态度”(10分)中,有下列违纪情况应扣分,凡扣分在4分或5分者,只评乙等,扣分在6分(含6分)以上者,最高只评丙等。各学科不交作业累计5-10次

者,扣5分,10-15次扣10分。

四、在“组织纪律”(30分)中,有下列违纪情况应扣分,凡扣分在1-0-14分者,只评乙等,扣分在15-19分者,最高只评丙等。

1、迟到、早退(包括早晚自习、两操、课外体育活动)累计三次以一次旷课论,旷课八次以上以旷课一天论(-5),累计旷课三天者(-10),予以警告处分;满一周者(-20),予以记过处分;旷课达两周者(-30),勒令休学;达四周者,勒令退学。

2、严重破坏课堂、自习纪律和集会纪律者。(-5)

3、抽烟、饮酒(含啤酒)、化妆、私自下河游泳及在非规定时间内在校内踢足球等,经教育一次作违纪记载后再犯者(-5)。再犯再扣。

4、不遵守就餐制度,插队、哄闹者,经教育作违纪记载一次后再犯(-5),再犯再扣。

5、不遵守就寝制度,熄灯后嘻笑、打闹、开录音机、收音机和借助手电、蜡烛等洗衣物者,经教育一次性作违纪记载后再犯(-5),再犯再扣。

6、不服从辅导员教师、值日教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教育,坚持错误不改者(-10)。

7、破坏寝室管理制度,私自留宿他人者(-5)。

8、不假外出达半天,不假外宿一夜者(-5),依此类推累计。

9、考试舞弊者(-10),破坏考场纪律者(-5)。

10、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赌博活动者(-10)。

五、在“服务精神”(10分)中,有下述违纪情况应扣分,凡扣分在6分(含6分)以上者。最高只评乙等。身为干部却不尽职尽责,群众意见多(-5)。

关于操行与校纪处理的关系

凡操行在乙等(含乙等)以下者

1、本学期一律不得参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团员和奖学金。

2、犯有严重错误者,视其情节及认识态度,将给予批评、警告以至勒令退学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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