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25日(周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和董事代理9人。会议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舒城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2.5%股权的议案》。
舒城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城皖能”)现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22.5%股权。截止2010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7285万元、净资产6000万元。该公司2台1.5万千瓦秸秆发电机组项目于2007年12月获安徽省发改委核准,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由于项目融资遇到困难,建设资金无法落实等原因,工程在建设初期便无法继续推进。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会议研究,同意将公司持有舒城皖能22.5%股权转让给徐州鑫天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1550.63万元。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股权转让相关文件及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本次转让已经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舒城皖能股权。受让方徐州鑫天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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