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对培训教师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得提前下课,更不能旷课。
2、上课期间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应把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 3、对学员应态度端正、热情,语言温和亲切,不得对学员发火,更不得使用粗话脏话。
4、做到诲人不倦,耐心认真地解答学员提出的每个问题。
5、针对学员实际认真备好每一节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无私地把自己的技术传授给每一位学员。
6、教材处理得当,重点突出,注意帮助学员突破重点、难点。
7、教学形式多样,教学语言准确流畅富于启发性和感染力,教态自然大方。 8、教师安排培训课间休息一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9、操作实践前教师应先讲明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并示范操作。 10、教师教学活动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形式与内容相结合”三结合培训原则。上课应通俗易懂,注重实效,少讲理论,多操作,多演示,使培训学员真正学到实用技能。
11、培训结束后,所有培训教师将培训备课本上交县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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