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教学大纲
一、 课程性质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课程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着重讲授地基基础理论知识在实践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培养学生的地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本课程涉及土力学基本理论和常见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及勘察报告;土方工程施工;基坑施工;浅基础构造与施工;桩基础工程施工;基础施工常见问题处理等。是一门针对建筑工程施工员、质检员等岗位需求设置的重要课程。
二、 课程作用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课程体系由技术平台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素质教育拓展课、专业核心课程等构成。其中,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等课程。本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起核心课程的作用,是与建筑工程施工员、质检员以及监理员等质量相关岗位相对应的课程,与课程具有直接教学关系的先修课程是:建筑材料、建筑构造、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等各种课程,以及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先修课程是本课程实施的基础和前提,本课程则为学生走到工作岗位中,针对具体的地基基础工程问题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本课程为学生在实际工作中专业技能实施和提高做好了知识和能力的准备,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其工作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课程基本要求
1.掌握土方工程施工工艺与要求;
2.掌握浅基础常用材料、构造、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
3.掌握深基础常用构造、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
4.熟悉基本土工试验操作与成果整理;
5.理解施工方案,读懂相关项目施工组织进度与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6.具备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具有的管理简单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的工作能力。
四、课程内容和学习要求
(一)土方工程施工
1.了解土方工程的内容、特点及分类;
2.掌握土的工程性质,熟悉土方施工中的常用机械;
3.掌握基坑、基槽土方量的计算方法;
4.熟悉土方施工准备工作,掌握轻型井点降水的施工工艺;
5.掌握基坑开挖方法与要求,了解钎探与验槽;
6.掌握土方填土压实的方法和影响因素;
7.了解土方工程质量标准与安全技术。
(二)地基处理加固施工
1.掌握地基处理加固的原则,了解一般地基处理方法;
2.熟悉换填地基法施工要点及适用范围;
3.熟悉夯实法施工要点及适用范围;
4.了解地基局部处理施工方法;掌握橡皮土处理方法。
(三)浅基础施工
1.熟悉基础类型和基础构造要求,熟悉浅基础现场测量方法;
2.掌握砖基础施工的工艺流程、施工要点及质量验收标准;
3.掌握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工艺流程、施工要点及质量验收标准。
(四)桩基础施工
1.了解桩基础的组成和类型,熟悉桩基础的分类;
2.了解预制桩施工特点,熟悉预制桩施工准备工作;
3.掌握锤击沉桩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方法;
4.掌握静力压桩施工工艺及施工要点;
5.了解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特点,熟悉干作业成孔灌注桩施工方法;
6.掌握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常遇问题及处理方法;
7.了解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工程,熟悉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工艺;
8.了解桩基础检测方法及验收规定。
(五)土工试验
1.了解土工试验的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熟悉土的基本物理指标测定方法;
2.掌握土的密度、含水率试验步骤及成果整理方法;
3.熟悉黏性土的液限、塑限试验步骤;
4.了解土的固结试验和直接剪切试验的步骤;
5.熟悉击实试验方法,了解操作步骤及成果整理方法。
四、 课程设计
1. 课程设计理念
本课程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重要专业必修课程,是与前序多门施工技术相关课程结合紧密的课程之一,也帮助学生走向工作岗位提升的必备能力之一。因此,采用以下形式组织教学:
① 以行动为导向组织教学,课程设计体现“与专业结合,为岗位服务”,在实现工作过程的同时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使学生具备的综合职业素质核岗位竞争力;
② 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如理论教学引导、结合具体工程项目内容、分析类似实际工程实际等方法;
③ 教学内容实施项目化、模块化,便于学生循序渐进的方式学习;
④ 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最终的期末终结性考核的方法相结合,重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
2. 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整体教学过程按照“六步教学法”,即:提出问题(咨讯)、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决策)、制定具体方案的实施性计划(计划)、按照既定的实施性计划操作(实施)、对所完成的具体工作进行过程中和终结性检查(检查)、最终依据最初所提的任务以及采集的检查内容进行多方评价(评估)等六个步骤,可以系统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
设计思路是:紧紧围绕构建理实一体化的学习领域课程设计理念,实现教学内容选择理实一体化、教学环境理实一体化、教学过程理实一体化和课程考核理实一体化。达到真正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最终目的,使学生能够按照所学理论解决所面对的实际工程问题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五、 考核办法
1. 考核方式
课程的考核性质以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占50%分数(其中包括20%的形成性训练、作业等;实验实训部分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50%分数。
2. 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以教学大纲中具体知识点的掌握、实训技能的评定、学习表现评定、职业素养评定等方面的综合测评。
3. 实施办法
1) 形成性训练、作业实施:任务单及作业内容的测评;
2) 课内形成性大作业实施:按照知识点、实训效果、职业素养等综合测评;
3) 期末考试的实施:闭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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