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2年2月10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江苏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审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同有关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根据会议期间代表们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1年,面对国际宏观环境新变化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扣主题主线,全力做好稳增长、转方式、抓创新、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的各项工作,推进全省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结构调整迈出坚实步伐,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民生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转型升级任务十分艰巨,生产要素制约比较突出,企业融资难普遍存在,节能减排压力加大,物价涨幅超过预期。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计划安排符合江苏实际,有利于坚持稳中求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江苏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将更为严峻复杂,面临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增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压力显著加大。我们要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全力推进“八项工程”,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准确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重点,主动顺应货币政策调整方向,强化政策对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注重在稳定出口的同时,着力扩大内需,刺激消费需求,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注重增加有效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注重破解生产要素制约,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提高拓展发展空间的能力;注重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与控物价的关系,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二、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升级“三大计划”的落实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提高服务业比重,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制造业向高端攀升,巩固和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和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着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强化目标责任和管理,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尽快制定出台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三、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帮助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采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强化生产要素的组织调度,全力保障煤电油气运正常供应。整顿融资市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加强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类企业融资担保平台的作用。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应对困难挑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扎实抓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把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公共服务“六大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高度关注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全力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努力改进计划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在坚持编制目标任务计划的基础上,今后在计划草案中还应反映重大建设项目上年实施和本年安排情况。高度重视和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新的情况充实和调整“十二五”规划,注重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规划目标任务的要求,突出计划的指导性,加强计划执行力度,以保证规划按照序时进度实施。
江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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