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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2020-10-12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统计上报工作的质量,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四联单)。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对死亡原因不明者,应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调查记录。 四、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死亡医学证明专用章。

五、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第一联由医疗机构保存;第二联由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由公安部门保存;第三联随病人尸体,由家属保存;第四联用于办理尸体火化手续后,由殡葬管理部门保存。

六、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七、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八、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院感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如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请分别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儿童死亡卡。 十、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者,按医院有关奖惩办法予以考核(50.00元/例)。

杭锦旗人民医院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一、按照《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二、应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不能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三、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死亡医学证明专用章。 四、实足年龄,按照周岁填写。如为婴儿,可填写实际存活的月、日、小时。 五、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填写要求,可分两部分报告。

1、在第Ⅰ部分(a)中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那个疾病诊断,或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如肺心病、脑出血、颅骨骨折(不要填写呼吸循环衰竭等情况);(b)中填写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如肺气肿、高血压、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骑自行与汽车相撞、跳楼自杀等);(c)中填写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如慢性支气管炎。

2、在第Ⅱ部分中填写那些与第Ⅰ部分无关,但促进了死亡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3、依顺序填写(a)、(b)、(c)、(d)各项,以便寻找造成死亡的源头(原始)原因,即“根本死因”

六、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被调查者姓名、与死者的关系、联系住址或单位、联系电话、死因推断、调查者姓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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