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院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文件,是组织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教学改革的主要依据。为了适应学校的快速发展和更高层次的办学目标,学校以全面推行以学分制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为目标,遵循“把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制订原则,组织开展了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多次研讨和反复修订,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顺利完成并将在2008级新生中全面实施。
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理念,增强前沿意识、开放意识和国际意识,总结并吸收教育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科学定位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坚决贯彻落实了方案宽口径、培养个性化、出口多方向的制订原则,通过调整学分结构,优化课程体系,改革管理模式,构建创新型高水平大学一流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角度出发,重点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一、培养宽口径与出口多方向并重
培养方案按照大类制订,大类培养的专业之间设置互通的公共课程和大类课程平台。通过加强教学改革和提升公共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具有全面、扎实的基础知识;按照学科大类设置标准化的大类课程,构建统一的学科基础课程平台;设置灵活多样、满足市场需求的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模块和实践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的出口多方向。
二、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培养方案以实施选课制为基础,公共课程和部分大类课程实行分层次、分类型教学,专业课程中适当扩大选修课的比例,允许学生跨学科专业、跨年级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增加学生选课的自由度;实行弹性学制,拓宽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积极组织实施双学位、辅修专业、辅修班、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教改实验班等多种培养形式,拓宽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渠道。
三、坚持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优化整合
培养方案总结了近几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所取得的最新成果和成熟经验,通过吸收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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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的最新知识,不断更新和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教学内容,按照学科专业的知识结构进行课程体系的优化整合和科学重组,形成了内容前后衔接、知识结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四、重视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
培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比例,尝试开设部分选修性质的实践教学项目,鼓励单独开设实践教学课程,进一步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和途径,提高实验、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生产实习(临床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率。课外研学作为必修环节进入培养方案,以鼓励学生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科竞赛、技能训练等研学活动,在实践中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
发挥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加强学科间的交叉和融合,要求各专业开设一定数量的全校性选修课程,重点开设有关金融、贸易、法律、环保、医学、艺术、人文等学科知识的课程,切实发挥“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并在培养方案中加以体现。
六、提倡开放性、国际化
培养方案积极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成功经验,吸收融合国内外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先进教育理念,课程设置上重视校际合作与交流。逐步推进与兄弟高校的学分互认,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促使学生具备国际化视野。
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是贯彻“把学习的自主权交给学生”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文件。在实施200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学校的教学管理模式、管理平台、管理制度都将发生深刻的变革,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必将形成一个以学分制为核心,科学、系统、高效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必将为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II
关于使用200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说明
一、主要内容
(一)框架及课程结构
分类 课程平台 公共课程 大类课程 理论教学 实践教学 全校统一设置,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包含军事训练、毕业教育等、社会实践等内体育、军事理论课、全校性选修课等课程 容 按照招生大类设置,体现大类特点,包含学科门类基础课程、学科类主干课程等 按照专业设置,包含专业主干课程及专业方向选修课程 包含基础实验、基础技能训练(制造工程训练、电工电子)、计算机基础实践等内容 包含课程设计(课程论文、学年论文)、认识实习(见习实习)、生产实习(临床实习)、专业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 专业课程 包含科研训练、学术讲座、学科竞赛、创新教育计划训练、创业活动、兴趣制作、职业课外研学 技能考核等内容
1.公共课程
(1)“思想政治理论”课按照教育部和中宣部的要求执行。“形势与政策”课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协助组织落实,由院系学工办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确定总成绩,总计1学分。
(2)基础英语教学分三个学期进行,192学时(12学分)。进入英语提高阶段学习的学生,可选修高级英语课程或本院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各专业应开设2门以上双语教学专业课程。
(3)体育课共计128学时(4学分),32学时/学期。修完后,学生还须参加体育课外测试(必修,1.5学分)。
(4)全校性选修课程包括自然科技、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等多种类型,每个学生至少选修10学分(要求包括2个学分的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其中6个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读其他学科门类的课程,4个学分由学生任选。
2.大类课程
大类课程以学科基础课程为主,属于同一大类的专业设置统一的大类课程。大类课程中的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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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为同一大类下不同专业的相同核心基础课程,选修课程为同一大类下体现不同专业特点的基础课程。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中的必修课程是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一般2-4门课程左右;选修课程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各专业可以根据社会需要,设立灵活的专业方向选修课程模块,每个选修课程模块的学分数为必修课程学分数的1.5—2倍。选修课程可以采取讨论型、研究型、工程设计型、案例型、创新训练型等多种形式,课程规格宜小型化(1-2学分/门)。
4.实践教学
在校期间集中实践环节时间安排:理工类专业为40周左右,经管文法类专业为32周左右,医学类专业为50周左右,其中包括统一安排的入学教育与军训3周(计1.5学分)、毕业教育1周(计0.5学分)。另军事理论课为1学分, 安排在军训期间完成。
(1)各专业按照培养学生必备的实验技能、实验方法和研究能力的目标合理安排实验内容和学时,鼓励开出综合多门课程内容的实验,创造条件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大力推动开放式实践教学,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动手机会。
(2)各专业均安排计算机集中实践3周左右。各专业可根据专业需要选择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制造工程训练(金工)和电工电子实习项目。
(3)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四年制在第8学期、五年制在第10学期,长学制参照执行),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分两个学期进行。原则上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总周数,理工类专业不少于16周,经管文法类不少于12周。
5.课外研学
为培养的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方案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之前取得至少8个课外研学学分。此类学分单独记载,超过的学分可以代替相应的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时与学分 1.四年制
总学时:理工类≤2300,经管文法类≤2400。集中实践环节:理工类40周左右,经管文法类32周左右。各科类毕业总学分188学分左右。
2.五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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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医学类≤3400,建筑学与城市规划≤2900。集中实践环节均为50周左右;毕业总学分:医学类268学分左右,建筑学与城市规划228学分左右。
3.长学制类医学专业的学时与学分参照执行
总学分包括全校性选修课程10个学分和课外研学8个学分。 (三)课程学分分配结构
1.理论课中各类课程占课内总学分比例 (1)理工类
必修课65%左右,选修课35%左右。 (2)经管文法类
必修课为60%左右,选修课为40%左右。 (3)医学类
必修课为90%左右,选修课为10%左右。 2.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分比例
(1)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应≥30%,理科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学分比例可适当降低。
(2)经管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应≥25%。
(3)医学类专业学科基础课程中实践教学(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约45%左右,专业课中实践教学(含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学分数占总学分的比例约50%—55%。
二、使用说明
(一)学历安排
各专业各学期的学历安排以当期校历和课表为准。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一般在16—18周,考试1周。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中每学期的学分数。
(二)学分计算
学分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量的度量单位。原则上,理论课(包括中间穿插实验、上机等)每16学时计1学分;单独设置的实验课程、体育课程每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1周计1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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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军训3周计1.5学分,毕业教育1周计0.5学分。学分计量最小单位为0.5学分。
(三)辅修班、辅修专业、双学位
修读辅修班、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如下:
辅修班最低学分数为20学分,学制为1年左右;辅修专业最低学分数为30学分,学制为2年左右;双学位最低学分数为70学分,学制为2年。
凡达到辅修班、辅修专业、双学位规定的要求,可获得相应的证书,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四)课程编号
一门课程具有唯一编号。课程编号共8位,其格式和含义如下:
第一、二位数字代表开课的二级教学单位,各二级教学单位编号见附件;第三、四位数字为二级教学单位下设的开课教研室(研究所);第五、六、七位数字为课程序号,从001开始,分教研室(研究所)编排,其中跨学期上课的同一门课程只有一个编号,学时不同的同一门课程分别编号;第八位数字表示课程性质,“1”表示必修课,“2”表示选修课,“3”表示实践环节,“4”表示课外研学。
(五)指导性教学进程表有关说明
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为学生按照正常学制完成学业的教学进程安排。在满足课程之间的前后修关系条件下,学生每学期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同时可以根据自身能力,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
1、全校性选修课程只作学分要求;专业选修课程中的课程模块在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不但要有所体现,并要做出学分要求的具体说明。
2.凡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完全自学课程、研究型课程、工程设计型课程等,须在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中标注清楚。
3.凡课程(含选修课)中含的实验、上机、自学、课外学时数,指导性教学进程表中有详细说明。
4、每门课程学时数基本是16的倍数,个别课程可以是8的倍数。
三、学科专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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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学科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济与管理类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电子商务 法学 法学类 社会学 思想政治教育 公共管理类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广播电视新闻学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法语 日语 音乐表演 美术类 工业设计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类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音乐表演 艺术设计 030301 030404 110301 050101 050302 050201 050204 050207 050403 050408 080303 070101 070102 071601 法学院 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 政治与行政管理学院 文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能源动力类 电气信息类 信息物理工程类 地球科学类 地质工程 专业编号 020102 020104 110102 110201 110204 110203 110209W 030101 商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类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商学院 法学院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 生物科学类 化工与制药类 所属院系 学科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 专业编号 070202 071201 070302 081101 081102 070401 070402 081801 080106Y 070703 080901 070704W 80607 071205W 080401 080602 080603 080604 080605 080601 080704 080501 能源科学与工程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物理工程学院 地学与环境工程院 生物科学与技术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院 所属院系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地理信息系统 测绘工程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信息安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VII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类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化学 矿物加工工程 矿物与材料类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与环境类 环境工程 采矿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安全工程 软件工程类 采矿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安全工程 软件工程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土建类 消防工程 工程管理 080205Y 080209W 071302 080103 080203 080201 081001 080101 080706W 081002 080611W 080703 081701 082102 1101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预防医学类 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 麻醉学 100201 100301 100302 100304 100308W 100701 100401 100801 070408W 080301 080621W 081201 081209W 080701 080702 公共卫生学院 湘雅医学院 湘雅医学院 湘雅医学院 湘雅医学院 护理学院 口腔医学院 药学院 湘雅医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医学类(五年制) 医学检验 精神医学 护理学 口腔医学类 药学类 医学信息学 机械类 口腔医学 药学 医学信息学 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 微电子制造工程 交通运输 软件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交通运输类 土木建筑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建筑学类 土木建筑学院 交通设备信息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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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级教学单位编号
编号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学 院 名 称 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 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 信息物理工程学院 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粉末冶金研究院 机电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编号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学 院 名 称 土木建筑学院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商学院 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学院 法学院 政治学院 湘雅医学院 编号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学 院 名 称 基础医学院 药学院 护理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口腔医学院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湘雅医院 湘雅二医院 湘雅三医院 软件学院 医学遗传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编号 34 35 36 37 39 40 41 42 43 99 学 院 名 称 肿瘤研究所 人类生殖工程研究室 临床药理研究所 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 体育教学部 宣传部 学工部 航空航天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升华荣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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