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组织机构
(一)
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
负责审察分包单位资质,与合格的分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合同和颁发安全许
可证,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进行监督;
(三)
负责每日现场巡回监督,每周安全检查,每月组织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提供
安全整改和考核奖罚依据,并进行处理;
(四)
负责实施消防防范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火、防爆措施,实施宣传教育工作;
(五)
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以及对爆破
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0.2 安全健康环境保证措施
针对该工程施工特点,对辩识评审出的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靠性。
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推荐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
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施
工作业票程序。施工人员只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权力,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措施。
10.3.1 防止高空坠落事故
一.
凡是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程序文件HEPEC/ES230《高处作业
管理程序》。在进行各种吊装作业时各层平台、扶梯、栏杆和安全网同步进行安装;
二.
所有可能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以确保登高作业人员
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未经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高处施工;
三.
施工现场所有的孔洞、坑、沟都有固定可靠的盖板,所有盖板均统一规格,盖板
上有红白相间的色标以防随意拆移。施工现场需开孔应经书面申请,经专业工程处专职安全员批准后方可开孔,开孔后应立刻采取防护措施;
四.
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孔洞盖板和栏杆的应通过专职安全员,并由拆除人指定专人
监护,施工结束或施工中止时立即恢复孔洞盖板和栏杆;
五.
各平台预留孔洞、升降口、电梯口、楼梯口、漏斗、坑洞等处均有不易碰断或不
易随意拆除的可靠的钢管拦杆围护,钢管栏杆有统一的色标,对于无条件安装铁栏杆的地方,应加装双层手扶安全绳索;
六.
进入锅炉施工区域以及进入其它区域须在离每层地面2米以上施工或可能造成
坠落的区域内施工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施工时安全带必须挂钩在可靠处;
七.
施工电梯由获得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和检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经过试验
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层进出口均装设标有红色色标的护栏,由电梯操作工监控,确保电梯离开后处于常闭状态。严禁施工人员乘坐高空起重吊篮;
八.
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与地面夹角以60°-70°
为宜;
九.
在余热锅炉房、汽机房、网控楼、电缆敷设区域等均装设外挑式或内置式安全网
防护设施,炉膛内施工以及其它区域临时登高施工均采用移动式安全网,在登高危险区域、无可靠的安全措施或大面积施工时,未加装可靠的安全网不得进行施工。
10.3.2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一.
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落料工作基本在厂房外进行。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和
工器具均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
二.
高处吊装物体,应采用捆绑式吊装方法以防绳索滑动导致物体坠落伤人,在吊机
伸臂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吊装过程中应指定专人监护;
三.
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施工人员严禁相互间或向上、向下抛物,在格栅板、孔洞
上和高处施工,必须做好防落物隔离措施;
四.
对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通道口)搭设板棚,施工电梯零米进出口通道
处安装钢质顶棚,以防落物伤人;
五.
清理施工废弃物或建筑物内的渣土必须使用垃圾通道或利用电梯井将渣土清出,
严禁抛洒。
10.3.3 防止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一.
人员控制措施:
起重机械、电梯、运输机械等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专机专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由专业班子、持证人员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公司程序文件HEPEC/ES224《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HEPEC/ES226《起重作业管理程序》。
二.
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控制
(一). 安装的大型起重机械在进场前均经过妥善的检查维修,在现场组装前指定专
人检查部件、构件的质量,组装后验收,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齐全,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 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都将建立一机一档和设备保管制度,记
录使用、修理、维护和故障情况,建立大修保养制度,对性能及安全不适宜工程施工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坚决调离本工程,以确保使用工况良好;
(三). 定期对各类设备的防雷接地状况进行测试,以确保安全性能;
(四). 施工机械设备上的钢索、制动、限位装置、电动机械以及地面稳定度由专人
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上的风速测定仪保证可靠,施工电梯的吊篮、防护设施保证可靠完善。
三.
起重、运输方案及安全工作票的控制
(一). 大型设备吊装或运输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制并经技
术交底和施工监护,对发电机静子、转子、汽包、除氧器水箱等重大特大设备的吊装安全技术措施,均应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起吊。吊装前对机械设备由工程部、安保部、物资部再次进行检验,在起重机械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所有的安全措施均符合后方可施工;
(二). 大型设备吊装和运输前都将办理安全工作票申请,经相关程序审批,并落实
防护及监护措施后方可吊装和运输;
(三). 大型起重机械在铭牌额定工作负荷的90%及以上使用或其它有危险的操作、
驾驶时,安全工作票有关措施规定的施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必须经起重工程师和安全主管确认,符合后方可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工作票的措施进行施工;
(四). 起重及运输范围及道路上必须验证符合安全措施的要求,保证无障碍物,地
基牢固可靠平整,并具备可靠装卸起吊的条件。
10.3.4 防止触电事故
一.
现场落实施工区域用电管理责任人,制定和执行程序文件HEPEC/ES229《施工
用电管理程序》,本项目施工现场统一实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制度。配电间各配电箱进出线路及负载名称均书面确定并挂于明显处。配电间规定操作程序,配备绝缘防护工具,用电管理人严格执行配电间操作程序;
二.
现场用电的配电箱和拖线盘均按设计标准统一制作,经检测合格且装置完好、标
识统一。施工中,所有配电箱保证数量充足且定置放置,拖线盘电源线拉出长度不超过40米。所有电源线均实行一机一线一保护,电源盘在进出线末端均采用防电线拉脱措施,跨越通道时加装安全保护装置;
三.
加强对用电设施和电动工具的检查维护。电动工具都经过定期检测合格,并有明
显检测合格标识,所有的配电箱必须上锁,拖线盘和电动工具都有台帐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
所有电动机具外壳均有可靠的重复接地。带电设备均装设围栏,悬挂标准牌并保
持接地良好;
五.
施工现场照明全部采用管线式固定照明,容器外不使用移动照明,容器内的移动
照明保证低电压,容器内使用的照明有明显标识以防误用高电压照明灯具。进入容器内使用的电源线保证可靠,电源线无破损,保护装置和接地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后方可带入容器内施工。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5m;
六.
对有关专业主要施工人员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须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非电工不得从事电工作业。所有参加分部(单机)试转的人员均经过用电培训,执行书面用电工作票管理制度,书面确定用电工作票申请人和监护人。分部(单机)试运中严格执行用电工作票申请和监护制度。
10.3.5 防止脚手架跨塌事故
一.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专业架子工,并经考试、体检合格后上岗。严格执行公司
程序文件HEPEC/ES230《高处作业管理程序》;
二.
使用的材料如管子、扣件、跳板等由归口部门统一采购和发放,必须保证质量,
不得购置不合格的跳板、扣件、钢管、木材、铁丝等;
三.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严格执行申请、交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并填写脚手架移
交单后方可挂牌使用。特殊脚手架必须经总工批准方可搭设;
四.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牢固可靠,跳板两端压牢;
五.
搭设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搭设的脚手架,使用中每平方米的负重不超过270公斤。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严禁任意拆除、切割和更改,如因工作需要,应与搭设人员联系拆除,工作完毕后立即还原;
六.
脚手架使用完毕后,应按程序由专业人员负责拆除,按照自上而下顺序进行,严
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10.3.6 防放射性安全事故
现场进行射线探伤时,须设置安全围栏,悬挂醒目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射线探伤一般安排在每天下班后进行。
10.3.7 防粉尘、噪音、中毒及化学灼伤事故
一.
通过划定封闭式的保温材料切割区域,采用湿法作业收集保温切割粉尘以及保温
施工过程进行层间隔离,加设防风档板等措施,防止空气中的粉尘危害;保温施工人员采用防尘口罩、眼镜、防护帽以及全封闭服装等措施防止粉尘对皮肤及呼吸系统的危害;
二.
在蓄电池室进酸、锅炉酸洗、化水系统酸洗、碱洗、试运等重点项目施工中,严
格执行公司程序文件HEPEC/ES233《危险品、化学品管理程序》,同时还应制定防中毒和防化学灼伤的施工措施,在进酸进碱前采用防灼伤措施,如重点区域监护、准备紧急情况时使用的设备和药品等,有关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采用个人防护工具;进酸进碱中采取液体防溅防漏和废液收集措施;蓄电池室等部位采用专人看护管理等,以有效防止中毒和化学灼伤;
三.
在密封的室内或容器内进行防腐施工时,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安排专人监护,
最大限度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控制作业时间等以保证不发生中毒或燃爆事故;
四.
施工中应采取消音措施或隔离音源、减少噪音污染;
五.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道路清扫,运输车辆原则上封闭作业,防止粉尘污染;
六.
现场配备洒水车,对道路、绿化地带喷洒水,防止尘土飞扬。
10.3.8 起重作业
一.
要求参与起重运输作业的机械和人员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应达到
100%。
二.
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
和保养。
三.
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使用对讲机指挥的机
械其对讲机应使用指定的频率与频道。
四.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重量,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准用证、机组人员名单、主
要性能及润滑图表等,安装、拆除、操作、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资格证件。
五.
轨道式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独立接地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六.
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千斤绳不得打扭、绞使用。吊物棱角处必须加垫包扎垫物,防钢丝绳切断。
七.
起重机械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劳动部、电力部各项规定执行。
10.3.9 焊接作业
一.
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容器上进行焊
接作业,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作业。
二.
各类气体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
三.
火焊皮带不得妨碍通道,下班后及时收回。
四.
除BOP部分可使用瓶装氧气、乙炔气外,其余部分应使用管道集中供应气体。
五.
严格执行《电建管理规定》中有关焊接作业的要求和规定。
10.3.10 重要设备防异物进入
一.
发电机静子防异物进入:发电机静子就位前,所有与静子有关的建筑、基础等施
工项目已按规定施工完毕,彻底清理安装现场,确保没有任何浮动的物品;静子就位后,静子上所有开孔均采用可靠的封堵措施;穿转子前,用压缩空气吹扫静子和转子各个部位,对所有的通道进行彻底清理,并有电气专业人员进入静子检查,确认无任何异物遗留和无松动物体;端盖封闭前的安装阶段,每天都要做好临时封闭措施;端盖封闭时,有专人检查,确认无异物,端盖内所有的紧固件均有防松脱的措施;
二.
扣盖时防杂物进入:汽轮发电机组轴系安装区域设置有明显标识的双层防护隔离
带,由警卫人员全天候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区域外规定行走通道,所有施工工具在工具棚内由专人保管设置,实行使用登记制度,每天检查并记录工具的使用和回收情况;所有轴系安装人员统一穿着无扣装,不携带任何与轴系安装无关的物品进入隔离区域内,每人使用的工具、螺丝、刷子、刀口布等物品均经登记以确保不遗落在现场任何区域;本体安装实行全过程监督,由与施工部门无关的人员监督上述措施的实施情况;扣盖时,实行四级(班组、作业单位、项目部、监理和业主)见证制度,保证汽缸内无异物,无松动和游离的紧固器件;扣盖工作连续进行直至螺栓紧固完毕。汽缸上的管道接口均采取封闭措施,启封时,设保卫人员监督,确保管道连接时无任何异物进入汽缸;
三.
管道防异物堵塞:所有管道安装前全部进行检查,锅炉受压部件管道还将进行
100%通球试验;安装过程中,管道切割后的眼镜片将被及时清理,待用管道双头及时封口;安装完的管道开口部分由施工人员负责采用临时封堵措施;埋入地下或穿越砖墙的管道安装前保证开挖的空间足够大,污泥或碎砖土被清理后才能将管道就位,就位后的管道开口采用密封措施保证污泥或碎砖土不进入管道;对于管径较小的仪用空气管采用压缩空气吹扫,必要时进行蒸汽冲洗,以确保管内垃圾不造成设备卡涩;所有管道封口有质检人员监督。通球、冲洗、封闭、隐蔽等均有记录并落实责任人;
四.
(4)6kv、400V开关室防小动物进入:在配电柜进入开关室前彻底清除室内垃圾;
开关室周围所有的孔洞均进行封堵,配电柜下的孔洞采用临时封堵措施;开关室实行一门进出,门外增设一层防护间,进门处设置门坎,由警卫人员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开关室,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开关室内禁止任何人员饮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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