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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2020-01-20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F____-____-____ ① 申请信息 名称 无管表 1

组织机构代 频率申请通信地址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 传真号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无线电系统/网络 卫星/星座名 标称轨道经°信道带宽/波道间隔 □kHz □MHz 通信业务/系统 类型 业务性质 □专用 □公众 □其他 技术体制 使用范围 □国际/跨边境(界) □全国 □跨省 □省内 □地市 □县级 网络用途 / / □□/ / kHz kHz □申请信(波)/ / 道 □□/ / MHz MHz 的中心频率 / / □□/ / GHz GHz / / 起: 止: □kHz □MHz □起: 止: □kHz □MHz □起: 止: □kHz □MHz □□申请频率范围 起: 止: □kHz □MHz □起: 止: □kHz □MHz □起: 止: □kHz □MHz □申请频率使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名称 组织机构代 邮政编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 传真号 缴费单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系统代 邮政编 ② 申请人承诺 1. 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 本单位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将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3. 遵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并按规定缴纳频率占用费。 申请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名称列表 备注 2006

表号 年

/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填表说明

本表系用户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前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填写,包括卫星通信网(系统)、无线通信网络等。

2. “F____-____-____”栏系指频率使用申请表编号,“F”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F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频率使用申请表。此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3. 频率申请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单位的全称。

4. “系统代码”栏,系指频率使用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5. “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

6. “通信地址”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的单位通信地址。 7. “联系电话”栏,填写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8. “电子信箱”栏,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务信箱。

9. “无线电系统/网络 名称”栏,系指拟建的、由用户命名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名称。

10. “卫星/星座名称”栏,只适用于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填写。申请使用单颗卫星时,填写卫星名称;申请使用星座时,填写星座名称。

11. “标称轨道经度”栏,系指对地静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并在经度值前填写“E”表示东经、填写“W”表示西经。此栏仅当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并且使用对地静止卫星时填写。

12. “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栏,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划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不用填写。

13. “通信业务/系统 类型”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14. “业务性质”栏,系指拟建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所属的无线电业务性质,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其中“专用”系指国内各部门开展的专用通信业务;“公众”系指用于国际、国内公众通信的业务;“其他”系指不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业务。

15. “技术体制”栏,系指拟建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技术体制,例如GSM、WCDMA等等。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则不用填写。

16. “使用范围”栏,系指拟建无线电通信网或卫星通信网(系统)的使用范围,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其中“国际/跨边境(界)”系指拟建系统或网络可提供国际漫游;“全国”系指覆盖全国的通信系统或网络,“跨省”系指仅用于两省或两省以上的通信系统,其他类推。

17. “网络用途”栏,根据网络的实际用途进行填写。例如,防洪救灾、应急抢险、保障重大事件等,公众业务则不必填写。

18. “申请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当用户按信(波)道申请少数频率时填写此项,按照配对频率进行填写。“/”的左侧填写较低频率,“/”的右侧填写较高频率。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不用填写。

19. “申请频率范围”栏,当用户申请某一频率范围时填写此项,填写规则为申请频段的起始频率和终止频率,如申请多个频段,则分别填写。

20. “申请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和“申请频率范围”栏,填写其一即可,在相应的“□”内填写“√”号。

21. “申请频率使用期限”栏,按实际需要填写,最长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年。

1.

22. “缴费单位名称”栏,系指交纳频率占用费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3.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栏,系指缴费单位需要办理托收时填写。 24. “申请人承诺”栏,系指用户申请频率时需要申明和承诺的条款,并由申请人签字、

盖章予以确认。

25. “附件名称列表”栏,如有附件(如技术方案等)则将名称填上,并将附件与申请表一同提交受理单位;没有则不填。

26. 如需填写续表,其申请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填写表的总数。例如,2/4表示此申请表号下共有4张申请表,此表为第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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