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因为甲方无力经营土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中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根据三十七条的规定,经村委会同意备案,达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转包土地面积亩,座落位置
东邻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______北邻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期限为永久、终生。
三、甲方将土地流转给乙方后,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应从事农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四、甲方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享有国家现行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各种农业补贴等。
五、甲方转让的承包地,如果拖欠国家和集体的`陈欠款等,导致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因此造成的乙方各种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此地转让给乙方经营期间,如遇到国家征用或开发用地,个人所得土地补偿费和附着物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预。
七、乙方有权将本合同同项上的全部和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出租。
八、转让金额:流转价款,每平方米按________元付给甲方,即亩,合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现金,签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违约方按条款五倍金额赔偿另一方。
十、甲方保证:在自愿转包土地后,土地上任何事宜均不找村委会,一切自行负责。
十一、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持一份,经核实内容相同,文字无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中间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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