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性别 ,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蓟县城关镇崔店子村王宝东家翻建二层民宅时,由于乙方在施工中不听甲方劝阻,执意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施工不当造成乙方右脚摔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医药费共计 元,大写 元,以后乙方出现任何病情均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双方共同承诺: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上述内容全部真实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证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