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大学生的安全,加强学校规范管理,严格组织学生安全离校,特制定教师安全护送学生制度。
一、领导值班:值班人员放学时须提前10分钟到学校大门组织学生放学,组织各班学生按顺序站队出校,维护路队秩序,护送教师督促学生按指定位置站好,确保良好秩序。
二、放学时间:1-3年级学生每天中午、下午准时放学,不拖延时间。所有班级教室内、办公室不许留学生。4-9年级每周五下午上完第一节课后准时放学。
三、路队安排:各班主任组织学生站成纵队,整齐放学。各队安排路队长,出校门后带出规定区域后方可解散回家。
四、教师职责:护送教师要切实负责,教室门口站好队有秩序的下楼,楼道内、楼梯上行走做到不拥挤、不强行。出校门后护送教师要把学生带出校门并教育学生,请家长站在指定位置或远离校门口接送。全体教师有责任及时处理解决偶发情况。
五、检查落实:值班人员检查各班放学路队情况,作为班级量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放学路队经常不好的班级要大会批评,影响期末班主任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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