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
考核分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聘任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试用期人员;
②停薪留职人员;
③待岗人员。
(3)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的技能测试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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