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暑期中,我阅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这本书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国女作家,是19世纪活跃在英国文坛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说中,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女性要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关心女性自身命运,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从而使后世作家在处理女性主题作品时,都不一样程度地受到她的影响,并把她的作品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这本书中写了一个孤儿――简·爱的悲惨的经历。简·爱在父母去世后,被舅父和舅母养大。之后,她又被送到罗沃德义校学习,在那里生活了8年。
在简·爱与舅母生活(那时她的舅父去世了)时,受尽了委屈。舅母的儿子约翰。里德毫无顾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关进红房子(里德先生就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在简·爱的舅母看来,简·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而她的儿子约翰。里德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我想,这应当就是人们口中的偏爱吧。
简·爱好可怜啊!看了下头这段话,你会更加觉得简·爱可怜的: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
之后,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义校学习。她在那儿当学生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盖茨海德府那么苦,却也称得上是艰辛。在那里,粥时不时地烧焦了,冬天双手被冻得通红。简·爱就这样熬了8年。
8年后,简·爱最终去找工作了。她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之后,她的小主人(或者说是学生)去上学了,她也就离开了。
最终,她和爱德华结婚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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