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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代理合同汇总

2022-07-15 来源:爱站旅游
导读精选代理合同汇总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1.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1.3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2.1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2.2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2.3招标方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委托人职责

  3.1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3.2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3.3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3.4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5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3.6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3.8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3.9履行委托人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条受托人职责

  4.1受托人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委托人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4.2受托人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报经招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工作计划

  4.3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

  4.4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工作。

  4.5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发放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收取相应费用。

  4.6负责组织标前答疑会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7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8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4.9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招标行政主管部门。

  4.10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4.11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4.12及时与委托人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招标代理费

  5.1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计价格【20__】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__】857号规定,由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5.2受委托人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一周内,受托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5.3当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时,受托人投入的会务费用(含各项劳务费)按以下条款处理:

  1)、因委托人或受托人责任引起的流标,由责任方承担会务费用。

  2)、因委托人及受托人共同责任引起的流标,由双方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3)、因投标人引起的流标

  (1)投标人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2)因投标人违规违纪的行为,由委托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保证金中支付受托人所蒙受的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按其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签字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人(单位公章):受托人(单位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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